港人陳同佳出獄即將滿一年,民進黨當局仍拒絕他赴台投案“自首”
熊超然
【文/觀察者網 熊超然】香港“修例風波”的導火索、港人陳同佳於去年10月23日刑滿釋放。如今,陳同佳出獄即將滿一年,但他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卻始終無法赴台投案並定罪。
10月15日,被害人潘曉穎的父母致信台灣陸委會,希望民進黨當局能夠儘快讓陳同佳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然而,民進黨當局的回覆依舊含糊其辭,推三阻四。
對此,香港特區政府15日深夜發表聲明稱,對民進黨當局在此事上的“政治籌謀”表達強烈不滿,敦促對方務實處理“陳同佳案”。

“聯合新聞網”報道截圖
據台媒“聯合新聞網”15日報道,“陳同佳案”被害人潘曉穎的父母當天通過港媒向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發出公開信,表示希望民進黨當局能夠簡化程序,放下歧見,儘快讓陳同佳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
他們在信中表示,陳同佳一直逍遙法外,現在住在香港警方安排的“安全屋”,他赴台投案“自首”,讓公義得以彰顯,讓潘曉穎可以沉冤昭雪,一直都是全家人的期盼。
同日,台陸委會以新聞稿的形式回應稱,已收到潘曉穎父母的來信,陳明通內心感到“無比沉痛”,相當理解那種失去愛女的痛楚,已向潘家表達慰問之意。陳明通還稱,“實現司法正義,早日還他們公道立場的決心不變”。
而對於案件的關鍵問題,陳明通則在回覆中聲稱,港府應該務實回應此前民進黨當局所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這才能還原真正的犯罪事實和經過,讓嫌犯得到應有的制裁,“雙方需要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明明一直都對陳同佳來台投案百般推阻,可陳明通卻聲稱“民進黨當局的大門永遠敞開”,他甚至還認為,潘曉穎父母應該去促請港府“趕快來叩起那道門”。
據港媒香港電台15日晚報道,對於民進黨當局的這番表態,香港特區政府發表了一份聲明。

香港電台報道截圖
港府發言人在聲明中重申,陳同佳在香港已服刑完畢,特區政府無權干預他選擇以何種方式赴台“自首”或投案。特區政府稱對錶示願意“自首”或投案的人,(民進黨當局)不斷以不同藉口製造赴台障礙,硬要將司法協助和他赴台投案兩件事混為一談,顯然是政治操作,突顯台方根本毫無誠意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特區政府希望台方拿出誠意,不作政治考量,務實處理事件。
另據港媒“星島網”、香港無線新聞網15日早些時候報道,陳同佳曾公開表示願意赴台投案,只欠一張“入台證”,但民進黨當局卻拒絕接受他的赴台入境簽證申請。

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出獄後面對媒體鞠躬道歉 圖自港媒
“陳同佳案”,也稱“台灣殺人案”,發生於2018年2月。案件死者為潘曉穎,系陳同佳的女友,二人同為香港籍。陳同佳涉嫌殺害潘曉穎,後獨自返回香港,於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被害人潘曉穎被殺害時,懷有身孕。
因為事發地為台灣,香港與台灣兩地並無“引渡條例”。因此,香港籍的陳同佳無法以“故意殺人”定罪。最後,他因洗黑錢案被判監29個月。後經過多次減刑,於去年10月23日刑滿釋放。
此前,陳同佳曾致信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已經決定出獄後前往台灣“自首”。但對於陳同佳赴台“自首”的決定,民進黨當局卻百般推脱責任,企圖將此事繼續“甩鍋”給香港方面,“陳同佳案”也因而始終無法有更新的進展。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