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加利福尼亞需要將亂穿馬路行為合法化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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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名行人穿過舊金山的加利福尼亞街。
攝影師:大衞·保羅·莫里斯/彭博社
加利福尼亞州即將放棄美國交通中最具問題的傳統之一。
9月8日,加利福尼亞州參議院 通過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取消在沒有人行橫道處橫穿馬路的罰款 — 這一做法更為人熟知的是亂穿馬路。由舊金山的議員菲爾·廷提出,AB 1238法案是全國範圍內類似非罰化努力的一部分,緊隨一年動盪的公共危機之後。
今年3月,弗吉尼亞州率先 取消了亂穿馬路的罪名 — 警察不再可以僅因為亂穿馬路而專門攔截行人。堪薩斯城,密蘇里州,在5月份緊隨其後 廢除了當地的亂穿馬路條例。內華達州的一項法律 於上週生效,將該罪名從刑法中刪除。德克薩斯州甚至也提出了類似的立法,此前,一名18歲的黑人男子在普萊諾 在暴風雪中下班後試圖回家時在路上行走,結果被逮捕並關押 了一晚。
彭博社CityLab英國不斷拆除和重建歷史悠久的酒吧為什麼白宮資助辦公樓改建為住房計劃尚未見成效無印良品為日本的孤獨流行病提供瞭解藥喜歡還是討厭:紐約人對交通擁堵收費發表看法試圖廢除亂穿馬路法的運動是一個具有強有力基礎理由的想法。我們目前正處於行人死亡人數10年來的上升期,2019年的年度死亡人數超過了6,300人。(其中約六分之一的死亡發生在加利福尼亞州。)許多專家懷疑亂穿馬路的執法對行人安全是否有效,而且有充分理由支持這一觀點:正如對佛羅里達州和伊利諾伊州的調查所顯示的那樣,這些法律的執法存在不公平現象,年輕的黑人男性成為首要目標。自自行車倡導團體CalBike收集的加利福尼亞州種族和身份歧視法案(RIPA)數據顯示,加利福尼亞州的黑人被停下來接受行人違規檢查的可能性是白人的五倍多。
橫穿馬路,顯然,經常被警察用作停止“看起來可疑”的人的藉口。這些遭遇可能升級為警察暴力。在2020年9月,一名名叫Kurt Reinhold的黑人無家可歸者在加利福尼亞州聖克萊門特因橫穿馬路而被警察攔下後被擊斃。
儘管我們大多數(更安全!)的歐洲同行國家沒有相應的規定,但橫穿馬路的法律在美國城市中無處不在。正如弗吉尼亞大學歷史學家彼得·諾頓寫道,這些規定可以追溯到汽車時代的開始,當時它們是由與汽車行業相關的團體引入的,他們渴望將致命事故的責任從司機轉嫁給行人。這應該有助於解釋為什麼我們領導的可步行倡導組織,美國步行和加利福尼亞步行,以及包括舊金山灣區民權律師委員會在內的其他90個團體,支持這項立法。
Ting的法案,“自由行走法案”,將廢除行人必須在人行橫道過馬路的規定。這並不是對橫穿馬路的全面禁止:它只是在沒有立即危險時將安全過馬路合法化。這將作為試點項目持續到2028年,執法部門將在此期間收集有關涉及行人的事故的數據。
隨着這項法案在加利福尼亞州立法機構的兩院通過,現在輪到加州州長加文·紐森決定他在合法化和公共安全方面的立場。
實現行人安全將需要政府機構的持續承諾,而不是任意和不平等的懲罰措施。
放棄對交通法律的執法可能導致更安全的街道的觀念並非沒有爭議。經過一個世紀的執法,美國的橫穿馬路法律已經成為我們對行人安全責任和誰在街道上有合法地位的法律概念的基礎。廢除這些法律代表了我們在公共通道的安全、責任、權力和所有權方面思考方式的巨大轉變。
然而,來自弗吉尼亞州的數據在安全方面令人放心。自規定改變以來的頭六個月,機動車輛管理局的記錄顯示,整個州的行人受傷或死亡率似乎沒有受到影響。
這並不令人驚訝。首先,弗吉尼亞州普通居民很可能不知道法律已經改變。但更重要的是,將行人安全的責任放在行人身上——最脆弱的一方——是行不通的。尤其是對於兒童行人來説更是如此。正如加拿大交通安全專家尼爾·阿拉森在他的書中所寫的那樣 《沒有意外》,兒童不成熟的大腦很難準確估計過馬路的時間和車速。我們的“個人責任”安全模式並沒有幫助保護孩子的安全。而將責任歸咎於年幼的行人可能給孩子受害者帶來污名化,並重新創傷化家庭。我們需要一種新的、更具同理心的方法。
真正實現行人安全將需要政府機構的持續承諾,而不是任意和不平等的懲罰措施。隨着美國人口的老齡化,這個問題尤為關鍵 — 老年人在步行時更容易遭受致命傷害 — 以及像皮卡卡車和SUVs這樣的流行消費車輛變得更加龐大、強大和致命。
解決方案的一部分將涉及對更好基礎設施的投資 — 尤其是在低收入和黑人和拉丁裔社區,這些社區的居民面臨着不成比例的交通暴力。此外,駕駛員和汽車製造商都需要被要求達到更高標準。可用的車輛安全技術,如自動緊急制動和行人檢測,有潛力每年拯救數百甚至數千人的生命。但美國監管機構缺乏對汽車製造商強制實施這些技術的意願。
僅僅堅持一項在許多現實環境中可能難以嚴格遵守的規則 — 對於那些步行或使用輪椅的人來説可能極其敵對 — 並不是一種真正的策略。這將需要集體承諾和對破碎的現有範式的拒絕。
我們當中誰沒有橫穿馬路或者闖紅燈的經歷呢?在許多情況下,這是最理性的選擇 — 例如,當在標記的人行橫道處過馬路需要繞行半英里時。那些由於在美國種族和階級體系中的地位而能夠相對無罪地這樣做的人應該明白,對這種行為採取刑事司法手段既是侮辱性的,也可能會改變生活,尤其是對那些在加州被不平等地針對執法的黑人而言。
橫穿馬路的方式不應該成為一項死罪。也不應該讓一個人進監獄,或者揹負連鎖罰款。
加州有機會引領一種更人道的回應,開始修復對其黑人和低收入居民造成的傷害。卡羅·豪雷吉(Caro Jauregui)是一位移動正義倡導者,也是加州步行者*的聯合執行董事。*邁克·麥金(Mike McGinn)是西雅圖前市長,也是美國步行者的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