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也遇到這個情況,公司、家屬、律師都一致認定屬於工傷,結果社保局不認_風聞
乱石穿空-2021-01-30 10:19
【本文來自《公交司機猝死不被認定工傷?公司:員工自願放棄社保》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安全第三工作中生非職業病不算工傷,走的是職工醫保。工作中因任何病因48小時內死亡,這叫工亡。你説的這叫工亡認定。
兄弟,真別槓,我們公司正在走這個流程,工亡,走的一樣是工傷認定;現在我們公司的這個事情,工人,在工作崗位上,正常早上8點正式上班,工人在7點58分的時候,犯病(後來查明,心臟病,高血壓)暈倒,在他邊上的工人發現後扶起他,並有人撥打120(3個人撥打,都是佔線),一個工人跑到辦公區叫他們主管,我在辦公室聽到,與他們主管同時前往(我行政部),看到情況不好,馬上安排人扶他到一樓,我跑到一樓拿公司車鑰匙,並與另兩名工人一起送他去醫院急診。
8.05分的時候已經開車送他離開廠區,8點20分左右,已送到人民醫院急診搶救(此時,工人還有意識),然而,在9點多的時候,醫生診定,他血管破裂,此鎮人民醫院無能力進行手術,並送往ICU,説明情況稍好,需送往市人民醫院動手術。結果在11點不到人就已經沒了。
此事情,從他進入廠區,到他倒下,到我們開車把他送離廠區,全程都有監控錄像,並把相關錄像送往社保局進行工傷認定,搞笑的是,社保工傷認定不通過,認定為不符合工傷;然而,看過我們的遞交資料後,不論是我們公司的律師,還是家屬請的律師,還是我們到所在地(東莞鳳崗鎮)的律師事務所諮詢,都一至認定,這確確實實是屬於工傷,但社保局就是認定不屬於,現在只能走行政複議,如果複議不通過,要走起訴途徑。
還有,有諮詢過的律師事務所,還是別的律師都很願意按這個案子,認為,這案子好打,因為所有證據證明,這百分百屬於工傷。我們也很願意幫助家屬,因為我們公司的工人都買了社保,人畢竟已經沒了,如果能認定為工傷,工亡的賠償畢竟還挺多,家屬也能好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