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做品牌,把業務外包給社會上的小廠,是否可行?_風聞
水中生物-2021-03-29 19:07
【本文來自《小廠老闆往往原先是農民工,促使他們做品牌,是不是誤解了他們的能力?》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半截煙頭您説的還是有些道理的,但是這些小老闆們並不是農民工,城市裏的人,知識分子做老闆也很多是這個樣子。哪怕是那些所謂的大企業。
您給的建議我也認為不妥。看您的回覆,您還是不太瞭解國企。大家心目中的國企是無所不能的,而實際上,現在的國企由於都是承擔着國民經濟命脈,並不完全以追求利潤為目標。主解決的是有和無的問題。更重要的一點是,國企的經營風險是由國家兜底的,具體到經營者最多追究的只是領導責任,所以,國企的領導追求的是穩健,目標是自身的地位而不是企業的地位。他們往往有很多選擇,還有一些事情是他們無法選擇的。而民營企業的老闆別無選擇,只能幹好,幹不好意味着企業連同自己都完蛋。
所以,革命性的創新,創造一定來自於民營企業,而不會是國企。當然,現在的國企比起以前來,從管理上説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根本性的問題是解決不了的,也無法解決。國企的發展方向老闆自己都決定不了,怎麼可以去幹創新的事情。老闆們的權利責任都是有限的,這不是錢的問題,也不是理想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
你可以去問問,哪個國企老闆敢把國企股份獎勵給有功的研發人員,敢給的研發人員發幾百萬的年薪,他們可以給榮譽,可以提拔,可以給更高的福利,但是不能自行判斷分配給誰,那就亂套了。國企的老闆對企業名稱也是不能改動的。
故此,未來國家主要還需提高全民的素質修養,加強教育體制改革,和國外加強交流,給民營企業開放更多的領域,使之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你也是知其一不知其二。
國資是可以組建消費品生產企業的,不過未必還要像計劃經濟時代一樣企業管社會,一股腦兒全往身上攬。
外資品牌也並沒有自己的工廠,主頁上應該有一篇報道H&M僱傭童工的文章。很顯然那些童工不是身份光鮮的歐洲企業員工,那些童工的直接領導,或者説私人作坊小老闆,也不大可能轉型去做品牌。
包括去年台灣電子加工廠在印度因為欠薪遭到打砸搶的事件,因為印度奇葩的勞動法不允許解僱員工,所以大部分工人都是“獨立承包商”身份,與國內外賣平台和外賣小哥的關係差不多。也就是説台資電子廠的員工與外賣小哥的身份,從法律上來説都不是工人而是老闆,但他們並沒有能力自己做品牌!
所以國企只要做品牌,照樣把業務分解外包給社會上的小廠就好,而不需要全盤接手那些生產廠房和機器、員工。對於那些工廠,也可以採用混合所有制收購重組。
換句話説,比較優秀的由國資控股(佔大股),有挖潛空間的國資參股(佔小頭)。原來的老闆和優秀的員工,還是可以繼續持有原來工廠的股份,或者持有集團公司的少量股份,並且想單幹了,買斷國資股份,還允許退出獨立。
這可以解決你所擔心的激勵機制問題,集團公司也可以輕裝上陣。
國企還是有很多創新的,觀網也報道過不少,不過大部分都集中在工業品而不是大眾接觸多瞭解多的消費品領域。不過家電、日化、醫藥行業還是有不少國企的品牌頗有影響力,比如現在關注度最高的疫苗。
你説這麼多媒體報道,不是在幫企業樹品牌嗎?平時他們自己並不面對普通消費者(你不會在媒體上看到推銷疫苗的廣告),但不等於他們不懂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