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管理部門,不能豎塊牌子就擺脱責任,也要提供方便救援的設施_風聞
曙光乍现-2021-07-18 12:58
【本文來自《一瞬間,孩子溺水身亡》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其實各地年年都有報道,不少學校也有教育。
但是不研究清楚如何教育,這些教育就容易成為“正確的廢話”。
何謂正確的廢話?那就是教育小孩不能沒家長帶就野泳呀等等。
孩子會聽嗎?就是有家長帶,就一定安全嗎?家長就一定會水嗎?
我在生活中有過一次救人經歷,簡單説,救溺水者是高技術的活,一般人沒正規訓練最好別幹這事,作者寫的羣體溺水,常常開始就一人溺水,其他孩子施救,結果一個個被拖下去了。
溺水者一會就意識不清了,他不會聽你指令,而是努力抱住施救者,結果施救者也難以動彈,一起玩完。
我想關鍵是要有一些實際的辦法,而不是光“教育”,“警示”。
對家長除了進行教育外,堵不如疏,他們要教會孩子游泳。有時有點難,因為家長有的也不會水。那麼學校擔點風險,組織游泳課還是可行的。我是很早就教我女兒游泳,不是為了玩水,而是我知道這是一項有用的自救能力。
另一條就是教育孩子如何自救。看到別人溺水,不能自己下去救。説起來殘酷,但是救人確實很專業,沒受過訓練救不了,這時應該迅速叫人。
水域管理部門也有責任,不能豎塊“此地不能游泳”的牌子就能擺脱責任,要有方便救援的設施。野外設施不會丟失嗎?這裏提一個方案。在容易出事的位置提供長竹竿,並漆成紅色。
這有兩個作用,一是表明了用途,第二是人偷了也容易發現。
當年有人偷下水井蓋換錢,這兩年沒了,不值得了。漆成紅色的竹竿丟失概率不高,但是一旦孩子溺水,其他孩子可以用竹竿救人,不致以身犯險。
上級考核安全也要改,不是看你是否警示了(這也要做),還要看有無救援措施。
多管齊下,使孩子們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