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居民彼此陌生,沒有有威望的人協調事務,業委會是不是烏托邦?_風聞
自思自立-2021-07-19 07:40
【本文來自《實事求是的説,業委會自我管理是有但全國有幾起?你看看你加的業主羣就懂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業委會本身就是一個幻想型的產物,估計設計者認為可以按照村委會(居委會)這類的自治機構來搞,事實上是不可能的。村委會(居委會)已經基本成為了政府的機構,而不是自治單位。上述比較可能不太正確,似乎業委會比居委會要低一個層次,可能跟自然村差不多。設計者希望業委會能像自然村一樣達到自治的目的。但問題來了。
自然村的人羣是互相熟悉的,所以雖然也是不好搞,但總會出現有威望的人能協調村裏事務。但小區的人基本上是陌生的,就連隔壁家住的是誰,做什麼的,大部分業主是不清楚的。所以你説怎麼選業委會?就算你跑出來選,我能相信你嗎?能相信你會秉公辦事嗎?我小區就有人想選業委會,然後想自己管理小區。但大部分的人認為他就是想賺物業費的錢,真正管起來未必有現在物業公司靠譜。
第二,有些業主房子是出租的,不太關心本小區的事。而租客哪怕是長期租客,是無權代表業主行使業主權利的。所以這是另一個問題。大部分業主並非無業遊民,白天要上班,不可能全心全意為小區服務。能夠全心全意為小區服務的往往是想賺物業費的。
第三,一般物業公司也是原來開發商的子公司,所以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會千方百計阻撓業委會的成立。
所以有一定歷史的城市,還有熱心的退休大爺大媽來義務管理。但新城區,新城市就不行了。比如説上海北京要推行垃圾分類,請大媽來管理,你去倒垃圾,人家直接就喊了,張家小子,你是什麼垃圾,你要不分類,讓你無地自容,效果很好,深圳這種就很難出現這種情況。即使請了大媽看着,但看到人家不分類,她也不敢管。
所以一般來説只要物業不會太差,基本上業主寧願相信物業,也不見得相信所謂的業委會(只是住在一個小區的陌生人,誰信誰呀?)。業委會的命題就是烏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