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城堡法,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套東西早就過時了_風聞
蓝色鹰羽-2021-09-23 07:37
【本文由“觀察者網用户_66805”推薦,來自《漢朝有條特殊法律,清朝廢除卻被美國用到如今》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這又鼓吹城堡法,那個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那套東西了。告訴你,時代變了,那套東西騙不了人了,什麼延續幾千年啊。
漢武帝時期這條基本就廢了,
武帝元光六年(前129)曾“初算商車”,即對商人所擁有的車輛徵税。至元狩四年(前119),張湯等人建議恢復原先算賈人緡錢的舊制。於是,武帝又下詔“初算緡錢”。其範圍比算商車要大得多,具體辦法有三:
①對各類商人徵收財產税,諸如末作貰貸賣買,居邑貯積諸物,以及其他雖無市籍而從事商業以謀取利潤者,都要根據資產多少編造名冊,呈交官府,作為徵税的依據,税額為“率緡錢二千而算一”,即每二千錢納税一算(一百二十錢)。
②對手工業者即“諸作有租及鑄”,徵收財產税,税額為商賈的一半,“率緡錢四千算一”。
③對車、船徵税。軺車的徵税辦法是:凡不屬於國家官吏、三老、北邊騎士而擁有的軺車,皆令出一算,商賈所有的軺車則為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算緡主要是針對商賈的。
張湯等人還建議,對那些抗拒不交或隱匿財產,偷漏税款的商賈,罰以戍邊一歲,沒收全部資產;並且獎勵百姓告發違法商賈,“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儘管如此,許多商人仍然隱匿財物,不肯協助政府克服財政困難。
於是,元鼎三年(前114)武帝又下令“告緡”,由楊可主管其事,令民告緡者以其半與之。楊可告緡遍天下,商賈中家以上幾乎都被告發。
武帝派遣御史和廷尉正、監等分批前往郡國清理處置告緡所沒收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