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_風聞
武所谓-私信请使用原创措辞2021-10-19 19:07
【本文由“修正彈道”推薦,來自《莆田通報裏這個“畏罪自殺”,真是給我逗樂了》評論區,標題為修正彈道添加】
- 風涯
- 你是如何確認農村成為了法外之地的,
只是這一點我無法明白。
農村裏的民事官司,多的是。
我所知的只要是鎮上就有法院,都是可以主持的。
一般農村到城裏就幾公里的路程。
包括這個事裏的當事人,就住在城裏的小孩的家裏。
如果要走法律官司,也是個很容易的事。
我是不明白,你們如何得出了“客觀上導致了農村成為法外之地”這個結論的
包括住在城市裏的,也有刑事案件,殺人的。親戚之間或一家人之間矛盾殺人的,為什麼你不認為是城市也成為了法外之地呢?
司法體系的建立與運行,的確是需要成本,但遠不是成本的大頭
成本的大頭你可能都沒有意識到,是“確權”
司法體系運行除了有法律,有司法,有執行,它有一個隱形的前提“清晰而明確的產權”(特指私產)
確權本身,是需要成本的,而且很高
農村產權目前是個什麼情況呢?——產權極度不清,歷史上就沒有釐清過,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分配原則,並不是國家統一的,每個村都有自己的“歷史事實”,這些事實中有很多“不合理但也沒法改”的部分,如果強行確權,會遭到激烈抵抗(等於再搞土改,想想當年土改流了多少血吧)
農村土地都是集體所有的,一種變相的公有,公有產權其實就是沒有確權,只要還過得下去,就和稀泥
農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有司法機構,而無權力機構。中央可能不樂見農村也出現權力機構,但權利機構的缺失導致了農村土地分配製度沒有裁決者,實際的裁決機制和原始部落無異——總體上直接民主,陰影中叢林法則
農村土地分配問題至今是被繞開,而不是被解決了
為什麼城裏沒這個問題?城市土地可是100%國有的
城市土地100%國有,但土地運用的時候要出讓給私人的,其中哪些權益是出讓的,哪些是不出讓的,哪些問題受讓方要接受出讓方的規制,都有事前合同予以規定
雖然城市土地看似國有,即公有,但出讓合同對於各種情況都有規定,因此在出讓期內,各項權利的歸屬是清晰的,政府在出讓土地前,也會考慮合同與合同之間要相互融洽
基於清晰產權的司法,也是易於執行且成本較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