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國豪遇襲案宣判,3名被告被判4年3個月至5年半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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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付國豪在香港機場遇襲案8日宣判,香港區域法院分別判處被告賴雲龍入獄5年3個月,畢慧芬入獄4年3個月,何家樂入獄5年半。
據 “東網”、文匯網等香港媒體1月8日報道,香港“攬炒派”2019年8月在香港國際機場發起所謂“和你飛”非法集會,其間內地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付國豪遭人包圍襲擊、捆綁禁錮及羞辱近兩小時,事後警方拘捕涉案的“佔旺女村長”畢慧芬等4人,分別控以暴動、非法集結、非法禁錮、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共8項罪名。香港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早前裁定畢慧芬等3人暴動及襲擊罪成,法庭今日下午頒佈刑期決定,最終3名被告被判囚4年3個月至5年半。

付國豪遭人襲擊 圖自“東網”
代表首被告賴雲龍的律師今早向法庭呈上由賴雲龍本人、其父母、立法會議員鄭松泰等人所寫的求情信。賴雲龍在信中深表悔意,指自己因一時愚蠢和衝動犯案,希望法庭判他入教導所,給他機會進修學習一技之長。賴雲龍的父母則指,兒子性格偏激但關心家庭,僅受社會環境影響才犯案。
辯方形容今次事件是一宗誤會,事出偶然,當日付國豪突然現身機場,遭人懷疑是“間諜”或“假記者”,而且“攬炒派”並非存心衝擊或癱瘓機場,當晚的暴動也算是輕微。
但法官李慶年指出,翻查現場片段後,不認同辯方的説法;李慶年表示,當晚參與暴動的大概有40、50人,核心參與者也有20人,至少5至10名前線暴力分子仍未繩之於法。而辯方律師亦忽略了付國豪在案中個人財物的損失。
李慶年表示,從報紙網站的留言看到,有網民質疑當晚示威者“呢啲系香港年輕人嚟架?”(這是香港年輕人?),直指事件對機場使用者造成滋擾,更“傷透香港人的心”。
至於次被告畢慧芬的律師則表示,畢慧芬患癲癇及有智力問題,其自制能力低,易受人煽動衝動行事,希望法庭判刑時儘量仁慈。第3被告何家樂的律師也指出,何當日受環境氛圍影響,因一時衝動才犯案。
最終賴雲龍被判監63個月、畢慧芬判監51個月,而何家樂則被判監6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