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華商周澤榮打贏澳媒誹謗官司,澳媒不肯罷休還藐視法院判決
【文/觀察者網 龍玥】當地時間2月2日,澳大利亞籍知名華商周澤榮再次打贏一場澳媒對他進行誹謗的官司。澳聯邦法院裁定被告賠償周澤榮59萬澳元(人民幣約298萬元),並刪除相關誹謗報道,包括誹謗周澤榮是“中國間諜”、他“行賄聯合國前官員”等。
然而,這一判決迅速引發被告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的不滿,表示對這一結果“深感失望”。據香港《南華早報》2月19日報道,法院判決數小時後,包括被告ABC新聞與第九新聞集團在內的多家澳媒還繼續發表渲染所謂周澤榮“行賄聯合國前官員”的報道。
澳大利亞律師聯盟發言人格雷格·巴恩斯(Greg Barns)表示,法院判決後,澳媒對周澤榮的追查與指責並未停止,這令人震驚。“我以前從未見過這種情況。這顯示出對法庭判決的不尊重。”
近年來,澳媒及一些政客屢屢炒作所謂“中國滲透”,華裔商人也成他們的目標。《南華早報》評論説,澳媒在報道相關事件時已經變得“政治化”。
歷史驚人的相似。2019年2月,周澤榮勝訴另一家澳媒《悉尼先驅晨報》的類似誹謗官司,同樣引發一些澳媒記者甚至該國政府官員的不滿。
我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本月3日表示,中方敦促澳大利亞個別媒體恪守職業道德,摒棄意識形態偏見。

周澤榮 圖自澳媒ABC新聞
澳議員遞交華商所謂“行賄證據”,澳媒爭相報道
據ABC新聞報道,本月2日,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做出判決,裁定ABC新聞、費爾法克斯媒體公司(Fairfax,已被第九新聞集團收購)及記者尼克·麥肯齊(Nick McKenzie)製作的新聞節目構成誹謗,周澤榮勝訴。
法官駁回了針對周澤榮的誹謗,包括所謂他從事“間諜活動”、是中共黨員,以及向前聯合國大會主席約翰·阿什(John Ashe)約翰·阿什行賄20萬澳元(人民幣約101萬元),以促進中國在聯合國的利益。法官裁定上述三方被告應賠償周澤榮59萬澳元,並刪除相關節目與報道。
處理案件的法官蒂文·萊爾斯(Steven Rares)法官説,這些指控直接損害了周博士的聲譽,即他的正直、慈善和對發展積極的澳中兩國關係的建設性貢獻。周澤榮是知名澳籍華商,他1988年曾從澳大利亞回到廣東進行投資房地產等行業的投資。他創建的僑鑫集團有限公司以房地產為主業,兼顧酒店、傳媒、旅遊等業務。2013年胡潤百富榜將周澤榮排名在第92位。
2017年6月,上述三方被告曾在欄目《四角》(Four Corners)中推出一集名為“權力與影響力”的節目,他們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調查所謂“中國在澳大利亞的影響力”,並污衊華商周澤榮是“中國間諜”。隨即,2017年7月,周澤榮就在新南威爾士州聯邦法院對他們發起了起訴。
當前官司結果已定,但澳媒與一些政客卻不肯罷休。據《南華早報》19日報道,在官司裁決當天,澳大利亞聯邦自由黨議員蒂姆·威爾遜(Tim Wilson)向議會提交了周澤榮所謂“行賄證據”。
威爾遜聲稱,這一證據主要是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長達172頁關於周澤榮案件的資料,其陳列出他涉嫌向聯合國前官員阿什支付20萬澳元行賄金,以促進所謂中國的利益。威爾遜説:“我提交這些文件的目的無非是讓它們接受審查。”
隨即,當天官司結束後的數小時,ABC新聞、第九新聞集團、《澳大利亞人》等澳媒相繼對這名議員提交的所謂“證據”進行報道,渲染對周澤榮的指責。

ABC報道截圖:FBI證據詳細説明周澤榮向聯合國前官員付款的情況

《澳大利亞人》(中文版)報道截圖
ABC新聞還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對這一結果“深感失望”,聲稱這將對澳大利亞的媒體“自由”產生進一步的“寒蟬效應”。“這起案件再次清楚地表明,澳大利亞誹謗法和審前程序存在嚴重偏向原告的根本問題。”
ABC新聞説,他們與第九新聞集團將進行辯護。
但《南華早報》説,這些澳媒報道並未提及,這份FBI的報告已經被作為誹謗案的證據提交,並且被法官認定為不足以裁定周澤榮有罪。另外,周澤榮曾澄清過,這筆款項是用來“減輕貧困的款項”。
報道指出,議員威爾遜向議會提交所謂FBI證據的時間以及隨後澳媒的報道再次表明,**有關澳大利亞國家安國以及與外國干預話題的討論已經變得多麼的政治化,尤其是在澳媒的報道中。**在澳大利亞,對中國影響力的懷疑已經持續延伸到了那些華裔、強調與中國保持平衡關係的重要性的人身上。
“這是對法院判決的不尊重”
澳媒與個別政客針對周澤榮的行動引發該國法律人士的譴責。
澳大利亞律師聯盟發言人巴恩斯表示,澳媒對周澤榮的追查在法院判決後仍在繼續,這令他感到震驚。“在這裏,聯邦法院一名高級法官已經明確判決周澤榮勝訴,但他們卻立即利用(媒體)的特權保護,繼續發動針對周澤榮的運動。”
他説,“我以前從未見過這種情況。這顯示出對法院判決的不尊重。”
澳大利亞研究所(Australia Institute)國際和安全事務項目負責人艾倫·貝姆(Allan Behm)則表示,這些FBI的文件不是證據的摘要,也不等於是不法行為的證據。
“現階段,沒有人知道這份美國聯邦調查局的報告是從哪裏來的。”貝姆説,可以猜測,這顯然是有人認為這份報告能損害周澤榮的聲譽,從而想進行媒體傳播。
2019年2月,周澤榮曾在澳大利亞打贏過另一場誹謗官司,當時案件的主角是《悉尼先驅晨報》。該報及其前亞太編輯加諾特(John Garnaut)曾在一篇2015年的報道中,誹謗周澤榮賄賂前聯合國大會主席阿什,並指控其在澳大利亞建立起的商業帝國是靠向政府官員行賄所得。

《悉尼先驅晨報》報道截圖
澳大利亞法官最終判決《悉尼先驅晨報》所屬的費爾法克斯媒體集團(Fairfax Media)及加諾特賠償周澤榮28萬澳元(約合141萬元人民幣),並承擔訴訟費。當時,法院的判決也引發了某些澳大利亞記者的不滿,還引起了澳大利亞議會情報與安全聯合委員會的“關切”。
針對周澤榮誹謗官司一事,2月3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例行記者會上強調:中方一貫堅持在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內政等原則基礎上發展同其他國家的關係。一段時間以來,個別澳大利亞媒體和記者熱衷於無端炒作所謂中國對澳“干涉”、“滲透”,毫無底線地抹黑中國,破壞中澳關係,他們的信譽早就破產。中方敦促澳方個別媒體恪守職業道德,摒棄意識形態偏見,停止就涉華問題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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