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愚:88字效忠聲明,緣何成為部分香港公務員的重大考驗?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王若愚】
“愛國者治港”正逐步從構想走向現實,準確落實有關公職人員宣誓制度無疑是其中重要一步。
有媒體報道,據目前粗略掌握的情況,拒絕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聲明的公務員有100多人。而警員部分,在政府要求公務員簽署聲明後,有少於10名警員離職。
簡單計算,拒籤人數在香港現有177327名公務員中只佔千分之一,總體影響不大,這也意味着香港首次組織的公務員簽署聲明活動已初戰告捷。
不過,這還只是開始,無論是對拒絕簽署人員的處理,還是後續更好地監督檢驗公務員的忠誠度,都將是更為艱鉅的戰役,把“愛國者治港”落到實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愛國是天經地義,不存在中立不中立的選擇
香港公務員宣誓或簽署宣誓聲明,是2020年6月30日頒佈實施的香港國安法的明確要求。該法第六條規定:
“(香港特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國安法對公職人員簽署效忠聲明作出明確要求。圖源:香港大公報
為此,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區分兩個階段推進這項工作。2020年10月,要求當年7月1日及之後加入特區政府的公務員簽署聲明;2021年1月,則要求2020年7月1日以前加入政府的公務員簽署聲明,實現了對公務員的全覆蓋。而直接受聘或獲任命擔任較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則會獲安排進行宣誓。
這份發給公務員簽署的聲明很簡短,僅88個字:
“我謹此聲明:本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而公務員事務局拿出4周的時間,讓公務員們冷靜思考,以決定是否簽署聲明。
公務員事務局提出,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是對公務員須揹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並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份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要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正如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所言:
“公務員要清晰地知道和接受,愛國家就是愛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政機關就是共產黨”。
3月19日,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對《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繼續進行審議。這次修法共有4個方面的重點:一是界定法例中“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提法表述的涵義;二是作出區議會議員在就職時須宣誓的新規定;三是明確為公職人員監誓的安排;四是列明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及違反誓言的法律後果。
《條例草案》明確了違反基本法、不效忠特區的情形,包括拒絕承認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憲制地位;尋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干預香港事務;以及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或區旗或區徽等。作為懲戒,有這些行為的公職人員將喪失擔任立法會或區議會議員的資格,5年內在公共選舉中不得獲提名為候選人或當選。
這條法律首次將區議會議員納入宣誓的範疇,並明確了違法的後果,這對於在區議會中佔據大部分席位、瘋狂煽動和組織“黑暴”的反對派來説,必將是一種有力的警示,他們的違法行為也將被迫收斂。
正因為宣誓或簽署效忠聲明,打中了反對派的七寸,讓不少人陷入違法風險,因此引起了他們的瘋狂攻擊抹黑。他們拋出了一個觀點,即宣誓或簽署效忠聲明,違反了香港公務員向來奉行的政治中立原則,是對公務員的政治篩查和政治打壓。
筆者曾在觀察者網刊文分析過香港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原則。所謂的“政治中立”,並非要求公務員絕緣於政治,而是要求公務員效忠於特區政府,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在制定方案措施時全方位考慮各方面的影響,並在政府作出決策後,不管個人政治立場如何,都要全力支持、落實,不得公開發表反對意見等。由此可見,政治中立的前提是效忠特區政府和特首,這是對公務員一貫的政治要求。
因為違反政治中立原則,香港多位公務員受到處理。比如東區裁判法院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近日遭到停職處理,從3月15日開始缺勤。他涉嫌於去年6月4日通過律政司內部電郵,疑似煽動同事參與當晚的非法集會;還被指前年以“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名義發內部電郵,內容涉及質疑警方的拘控行動。

港媒曝黃華芬在律政司網頁內被“除名”。圖源:港媒
筆者認為,“愛國者治港”是香港政治邏輯的核心要義,目前組織公務員宣誓或簽署效忠聲明,是對“愛國者治港”的細化具體化,也是對公務員忠誠品質所作的進一步強化,並沒有改變政治中立的原則。
加之,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效忠,也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比如,美國對所有公職人員都有“愛國者”要求,法律以“負面清單”方式規定“不愛國者”不得在美國政府內任職;英國對公職人員忠於國家的操守作出了明確規定,《議員行為準則》中“議員職責”一章第一條就規定“議員有責任忠實地效忠女王陛下及其後嗣和繼任者”、“出於國家的整體利益履行職責”。
因此,香港完善公職人員宣誓或簽署效忠聲明的制度,是理所當然,對於推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的根本性轉變,也將發揮重要作用。
把拒絕簽署聲明者清除出去,絕不會是政府的損失
聶德權表示,有關部門已發信予拒絕籤聲明的公務員,要求説明原因,在收到回覆後,會啓動機制處理,他們需要離開公務員隊伍,當局會按現有紀律懲處程序去做,相信所需時間不會很久。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拒絕簽署聲明將被要求離職。圖源:港媒
此前,反對派媒體炒作的“大規模離職潮”並沒有如期出現,而香港近18萬公務員隊伍中不足200人的離開,也不會是特區政府的損失,反而有利於清除掉雜質,進一步純潔管治隊伍。
分析這些拒絕簽署聲明人員的情況,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因為違法正遭受調查,明知無法通過審核而主動辭職,以免遭受進一步問責。
從2019年至今,已有逾40名公務員因違法被捕,罪名包括“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襲警、抗拒警務人員、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參與非法集結等。目前正在接受調查或者進行訴訟程序的有28人被正式停職,還有部分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因犯事被捕或者判罪直接終止聘用。他們有些人面對簽署聲明的法律責任,選擇了主動辭職。
勞工處二級助理事務主任顏武周,就是主動辭職的。他是“深黃”分子,曾任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及“學聯”成員,早在2012年就夥同“民陣”前召集人楊政賢、當時仍是中學生的黃之鋒,煽動“反國教”罷課集會。加入公務員隊伍後,更是多次策動公務員政治集會、煽動罷工,接受傳媒訪問肆意攻擊政府,策動並慫恿其他公務員參與反香港國安法的“罷工公投”等。
顏武周自稱,簽署聲明是離職的其中一個考慮,更大言不慚地説,自己在現時的崗位能夠發揮空間有限,沒必要繼續“自欺欺人”留在政府。
但實際上,他自己才是自欺欺人。此前公務員事務局就已向他發函,要求他為新公務員工會2020年6月發出的“罷工公投”作出解釋,並且當局已將其停職。所以,顏武周的舉動只不過是為了挽回顏面,免得被當局直接開除,還可能要追回所發的薪水。
第二類是一些公務員因為政見不同,雖然沒有留下案底,但依然選擇主動辭職。
香港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就曾多次表達出支持黑暴的立場。去年8月,梁卓然表示會於年底前辭職,理由是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意見不合,並通過內部電郵向同事蠱惑:必須秉行公益,律政司部門從不“力爭定罪”。正是在梁卓然的掌控下,部分暴亂案件雖證據確鑿,但有檢控人員輕易決定“撤控”,被質疑有“放生”黑暴之嫌。

香港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於2020年12月31日離任。圖源:中新社
還有,曾任職香港貿易發展局台灣總經理的潘慧心,選擇離開服務22年的貿發局,並留在台灣生活。她已經獲得台灣居留權,這在香港外派公職人員中情況較為罕見。據分析,潘慧心是首名“跳船”(離開港府或其管治隊伍)的駐外公職人員。
第三類是因個人原因選擇離任。
去年12月16日,特區政府在政府總部舉行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宣誓儀式,全體12位副局長和14位政治助理在特首見證下完成宣誓。但僅僅2周之後,就傳出民政事務局政治助理黎穎瑜以需要照顧家庭的私人理由辭職的消息。據報道,黎穎瑜早在宣誓儀式舉行前就向當局遞交了辭職信,申請跟着丈夫前往新加坡,並且已經在走程序,在審批完成後於今年1月20日離職。
筆者認為,如果説拒絕簽署聲明的一定是“不愛國”,或許還有些武斷,但其中大部分人員都存在政治立場問題,很多或明或暗參加過“反中亂港”活動。藉由簽署聲明活動迫使他們離開政府,這就減輕了他們的組織力和影響力,減輕了新的法律推行中的阻力,有利於基本法和國安法更好地貫徹落實,實現香港管治的好轉。
正如警務處助理處長陳民德所言:“少於10名警察的離開,對警隊沒有損失,並相信他們的離去,對警隊甚至對他們而言或許更好”。其他留在該隊伍的人都必須清楚明白,自己需要做好對公眾的服務工作,落實好“一國兩制”的角色與責任。
簽署聲明只是第一步,如何檢驗忠誠才是難題
香港公務員向來以工作穩定、待遇優厚著稱。特別是近年來香港遭受黑暴、疫情的雙重打擊,失業率連連攀升至7%,創2003年非典之後的新高。為了應對疫情,特區政府多次採取公務員在家辦公的形式,政府只提供緊急及必須服務,部分公務員可以居家辦公,但依然可以照常領取薪水。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公務員簽署聲明或參加宣誓活動,只是為了這份“糧”,捨不得放棄這麼好的待遇,害怕不簽署會失業,頗有些“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的意味。但他們簽署聲明,並不意味着真心效忠特區政府和基本法。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此前就曾收到部屬發來的一封匿名信,開篇就説要圍繞宣誓問題“打開天窗説亮話”。發信人稱自己不願宣誓或簽署效忠聲明,但由於“上有高堂下有兒女,還要供樓”等現實問題,以及高額薪金帶來的“買名牌、吃好的、常常出外旅遊”等生活方式,才違心簽署聲明,但直言今後仍將按自己的理念做事。

匿名信向鄭若驊“打開天窗説亮話”。圖源:港媒
據悉,香港國安法落地後,律政司積極着手物色人選,籌組負責國安法檢控的專業部門,但有相當一部分公務員對此竟持保留態度,不願意配合司長的工作,使得組建工作舉步維艱。可以預見,簽署聲明後以“軟抵抗”、“不作為”形式進行“抗爭”的公務員還會不少。
今年2月23日出任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食物)的劉利羣,也是一個爭議性人物。她於1988年9月加入政務職系,2014年3月出任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7年任期內多次被人質疑政治立場有問題。
特別是“修例風波”以來,暴徒起初在金鐘政府總部建立所謂“連儂牆”,張貼大量“反中亂港”黑暴文宣,其後在全港18區遍地張貼,但食環署一直沒有進行清理。一些市民自發前往清理“連儂牆”,還引發了暴力衝突,截至2019年9月20日,與此相關的刑事案件達40宗,共有57人被捕。

資料圖:香港食物及衞生局官網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有食環署的內部員工投訴,劉利羣向員工發內部指引,以“連儂牆”涉政治為由,實行“四不政策”,就是不清潔、不清洗、不拆除、不處理。雖然各界多次質疑食環署的不作為,劉利羣一直都矇混過關,直至2019年11月食環署才與警方、路政署開始共同清理各區“連儂牆”。
與之相反,食環署在清理愛國愛港標語方面,卻表現得極為高效。2020年5月,“攬炒派”油尖旺區議員賀卓軒聲稱,全港多區出現支持國安立法的標語,他已通知食環署處理,並讚揚食環署“迅速行動”。當年十一國慶,食環署連夜將掛在街面的國旗清理乾淨。
雖然屢遭質疑,但並不影響劉利羣的升遷之路。今年2月,她由首長級第6級官員(D6),升至首長級第8級官員(D8),此乃政務官最高級位置,月薪由27萬加到30萬,單是每月增加的薪金已經超過很多打工仔。在香港食物及衞生局,她是排名第3的官員,僅次於局長陳肇始、副局長徐德義。

香港公務員工資待遇優厚。圖源: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官網
香港媒體也曝光了一些公務員簽署聲明背後的動機。
有入職基層的黃絲公務員A表示,他其實不願意宣誓,但考慮到公務員薪水高,自己又沒有能力創業或者移民,最終違心簽署了聲明。在聊天中,他甚至直言不諱地説:“為了錢做狗都行”。當有人質疑他時,他甚至反問:“不做這份工,你養我嗎?”
另有一個黃絲公務員B,此前曾參加過公務員罷工活動,他給自己簽署聲明的理由,居然是為了“潛伏”下來,阻止更多愛國愛港的人加入公務員隊伍,立志上演公務員版的“無間道”。
在這種情況下,組織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只是第一步,如何對他們的忠誠度進行準確的檢驗,及時而徹底地把那些戴着面具的“兩面人”清除出公務員隊伍,才是擺在特區政府面前的真正難題。
對此,聶德權表示,今年政府計劃成立公務員學院,以後會加強公務員在有關國家事務、憲法、基本法及國家安全等方面進行培訓,以加強公務員的基本素養。
筆者建議,這方面可以採取以下舉措:
一是駐港國家安全公署、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加大對香港公務員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的辦理力度,及時將“害羣之馬”清理出去,並通過一些典型案例,產生嚇阻作用;
二是參照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做法,在香港各司、局中建立公務員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對公務員的現實政治表現進行審查和監督,建立完整的檔案,作為升遷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是加大香港公務員到內地學習、培訓力度,讓他們在充分了解國家建設發展成就的基礎上,增進對祖國的認同感,增強做中國人的自豪感,從而更加增進內心的忠誠。
落實“愛國者治港”是香港重新開始的重要前提,也是不可逆轉的歷史潮流。在此奉勸反中亂港者不要再費心力作困獸鬥;當然,其他人也不能就此鬆懈,畢竟“愛國者”是基本,而如何“治港”,如何實現良政善治,需要更大的智慧和魄力。
參考資料:
公眾號“獨家”:《亂作為的港府公務員高官,竟還有犒賞》;
澳門月刊:《香港那些叫囂辭職的黃絲公務員都去哪兒了?看來只宣誓還遠遠不夠,期待更多措施把不忠的黃絲公務員通通清除》;
香港立法會相關會議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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