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幾個同學,包括我妻子,在不同的合資企業裏,工齡都接近和超過了二十年_風聞
Merlin-随便看看。2022-01-27 21:43
【本文來自《只要最高補償56個月的工資是事實,這就是“天價遣散費”,就值得點贊,不是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肉末煎餅
- 這只是理論值,能拿到的就算有也是幾個人,只是理論最大值而已,給n加1的公司,到一定年限就不續約了,都一樣,除了核心人員,不會簽到長期。
佳能並沒有自稱“我要每個人都發150萬的補償金”——據説是媒體採訪到有一位(好像就一個)拿到了,媒體怎麼寫、怎麼“計算”、怎麼“如果……就”,難道不是媒體自己的責任嗎?
標題雖然是小編加的,難道不是事實?什麼是理論值?——所有的老闆都是自私的,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國內的大型外資企業,無論中方外方,真正的大老闆幾乎沒有直接管理合資企業的。換句話説,就算是(合資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也是打工仔而已,除非大老闆親自指示(不用重複三遍吧),為了大老闆的幾頓飯錢,冒着鬧出勞動法官司的風險,刻薄包括自己在內的打工仔?這是何等奇葩的腦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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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講,改開初期包括中段,我們國家的勞動法確實執行的不好,對外商也過於寬容。某種意義上説,這是自己躺平任錘,難道還指望資本家的良心?尤其是無所謂企業形象的中小型外企和合資企業,別説隨意開除沒有補償,當年還鬧出過“韓國老闆讓員工下跪”之類的垃圾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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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為如此,最近十多年國家對勞動法落實得越來越嚴,也越來越偏向勞動者。至少我所知中資是國企的大型合資企業,基本都做到了遵紀守法(至少在勞動法的領域)。我的好幾個同學,包括我妻子,在不同的合資企業工齡都接近和超過了二十年,公司裏面進入保護期(退休前五年)的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