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拿菜市場、早點攤等場所的食品,跟這起官司中的扣碗做類比,其實是錯誤的_風聞
风生水起云飞扬-2022-04-24 21:58
【本文來自《農民網上賣扣碗被舉報為三無產品被罰,如何評價這種“知假買假”的行為?》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天際流雲
- 這個就搞笑了,像這種梅菜扣肉,像菜市場的滷肉,都是自己小作坊搞搞在菜市場賣的,誰能拿得出什麼生產合格證這樣那樣的,説實話,這種打假的都是很惡毒的,如果買的東西壞了臭了,或者年銷量幾百萬幾千萬幾個億的,説他賣家三無產品,你打假還有個説法,人家都自己弄弄在菜市場零賣的,良心真的壞透了。
很多人拿菜市場、早點攤等的食品作比,這麼比較是錯誤的,當然,畢竟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可以理解。
菜市場的滷菜、早點攤的煎餅果子、油條豆漿,都是現場製作、現場發賣,法律上稱為“現制現售”食品,對這類食品,法律上的限制較低,沒有標籤、標識的要求。
但是本案很多人忽略了,賣家是通過網上銷售的製成品,是要通過物流運輸的產品,必須要有包裝,這類食品從法律上稱為“預包裝”食品。
預包裝食品,最起碼要有貨物名稱、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有效期的標籤標識,如果沒有,那就是不合格產品,買家是確實是有權退貨和索賠的。本案法院定性是沒有錯誤的,但是判決結果不敢苟同。
因為買家是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是以索賠牟利為目的,並不是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或者維護公共利益,有司法解釋明確其不是消費者,不能按照普通消費者適用相關法律。雖然還沒看判決書,我估計判賠5萬元應該是按照假一賠幾來判的。
這是對消費者而言的,對於職業打假人,不應該適用。可以判賣家全額退款,如果對買家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這樣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