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上的自建房,在我母親走後,房子想過户到自己名下,折騰一番、各種公證,放棄了_風聞
xifengdj-2022-05-20 13:27
【本文來自《岳父母去世後,我走了遺產繼承的整個過程,太嚴密,太複雜!但也很有必要!》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我親戚遇到的:下面鎮上的自建房,是其父母的婚後共同財產,親祖父早逝解放前就沒了,父親也早逝,祖母、祖父(繼)走得遲,去年母親也走了,房子想過户。
解放前祖母帶着才年幼的父親再嫁,並且跟繼祖父聲生了個女兒(即姑姑),繼祖父名義上撫養父親直到成年(實際祖母再嫁時帶過去大量自己當初的嫁妝、首飾、體己錢當時是一大筆財產),後祖母跟繼祖父感情不和離婚,然後三婚嫁外地。
公證那邊去諮詢過以後,理了一遍:
外祖父、外祖母都早於母親去世,母系那邊沒有什麼繼承問題。
父系這邊,祖母、繼祖父、繼祖父2都在父親後面去世。
父親早於祖母去世,祖母有繼承權,已經去世,姑姑順延繼承祖母部分份額,跟姑姑達成共識可以簽字放棄。
繼祖父跟祖母結婚前,在外地農村有老婆有兒女,離家幹革命後跟祖母結婚,離婚、退休後,回老家跟親生兒子過。繼祖父撫養過父親,有繼承權,已去世,繼祖父的親生兒女繼承部分份額。但因為這邊跟那邊完全沒有聯繫,基本上沒有辦法處理。
繼祖父2沒有撫養過父親,沒有直接繼承權,但是繼祖父2去世後,祖母沒有立即回親生兒子這裏,而是在那邊過了1年才回來,公證認為繼祖父2的子女對祖母有過贍養行為,也應繼承部分份額,但這邊跟繼祖父2子女已聯繫中斷多年,且兩地橫跨半個中國……
最後放棄了,鎮上的自建房,還是很老的房子,80年代建的,不值錢,實在是沒有這個精力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