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是國際税務協定規定的,就是避免雙重徵税_風聞
自思自立-2022-06-12 07:17
【本文來自《取消出口退税意味着取消進口環節增值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上山打老虎不在家
- 亂七八糟的看不懂
這麼説會不會好點:比如你去德國(舉德國,是因為我真的去德國買過商品,辦過退税)買商品,商店會註明,商品10000元,增值税(或者叫消費税)19%,1900元總共11900元,你要付11900元。等你離開德國時,到機場去辦退税,機場税局(海關)會退你1900元。等你回到中國海關時,海關要收你13%的增值税,1300元(有時候綜合徵税(含增值税、消費税等等20%)徵税。實際支付11300元。
這個退税是國際税務協定規定的,就是避免雙重徵税。如果沒有退税,那麼你要付的錢就是10000+1900+1300=13200。就是在德國交了一次税,在中國又交了一次税。
估計有人會説,為什麼我帶東西回來海關沒徵我的税?那是海關不想管你,(5000元人民幣一下不徵税)因為海關對個人少量用的,查得不嚴,這就是以前海淘帶貨的空子。也有國際航班的空姐做海淘按偷税罪被判十年的。
同樣道理,我們國家的工業品是有13%增值税的,售價100元的商品是由88.5的商品價格+11.5的增值税構成。比如出口到德國,德國要徵增值税(或者叫消費税),本來88.5元的商品變成了88.5+11.5+16.8=116.8元,那麼中國的商品基本上就不用出口了。
當然這個出口退税是國際協議規定的,主要增強國家出口的競爭力,國家當然可以規定那些商品可以退税,那些不退税。但總體來説,大部分商品來説,我們國家的退税還是必須的。
想提高價格,一般不是在税收上做文章,而更應該是供應環節做文章。比如提高工人的工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