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成本更高_風聞
无智亦无得-2022-09-18 14:52
【本文來自《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標準規定,必須要有腳踏騎行功能,這條就不合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淮河晚風
- 這個新國標制定也是各方博弈的結果,首先速度,上位法規定非機動車車速不能超過15公里每小時(純腳踏的自行車難道就沒有能超過這個速度嗎?最起碼的前瑞士山地部隊配備的自行車最佳速度時60公里每小時),作為電動自行車,它本質就是自行車,非機動車,能弄個25公里時速,不是各方博弈,你當公安部會同意?非機動車的頭盔,後視鏡都是建議安裝使用,又不強制!國家最希望的電動自行車是在腳踏騎行過程中增加電輔助來減輕騎行的勞累強度。而不是現在這種實際上機動車模式,如果不是山東,江蘇兩省,工信部,交通部,公安部各方博弈的結果,你看到的不會現在這個標準。交通部1999年就像把電動車劃入摩托車,公安部堅決不同意,公安部就不想這玩意存在,山東,江蘇兩省電動車可是支柱產業,禁止了,別説這兩省不同意,工信部也幹啊!
另外,這種電動自行車比小汽車更容易普及,做到人手一、兩輛並無壓力,但這樣帶來的後果就是,非機動車道不夠用,然後就擠佔機動車道,於是大家就可以看到路上,各種穿插的電動自行車。
而在管理上,這種電動自行車難管得多,又快,這邊撞了個人,那邊就可以左穿右插沒個影,交警指揮?一輛車的位置,可以有十輛八輛電動車,一輛有問題,沒三、四位交警根本管不了。
所以,這也為什麼逐步將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向以前的摩托車靠,就是這樣原因。。要上牌,最好是實名制,出了事故至少能找到人,由於速度原因要戴頭盔。。
我在上、下班的路上,有一個繁忙的十字路口,每天下班就有 超過八位的交警在管理,每邊單車道上都擠滿了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一有紅燈就是一條長龍,綠燈一亮烏秧秧的一片往前衝,即使是這麼多的交警,仍然不時有自行車穿梭,交警的呼喝聲,甚至還有對罵聲。。。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交警們誰喜歡“電動自行車”?很多都是“大爺級”的“人物”,小學生還懂得紅燈停,綠燈過,聽指揮,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