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考慮阻止州法院審查國會選區劃分地圖 - 《華爾街日報》
Jess Bravin
北卡羅來納州眾議院議長蒂姆·摩爾在最高法院。圖片來源:Andrew Harnik/Associated Press華盛頓——週三,美國最高法院考慮剝奪州法院審查國會選區黨派不公劃分的權力,審議了憲法賦予州立法機構繪製地圖的權威,只有國會本身才能對此提出質疑的論點。
此案源自北卡羅來納州,該州最高法院依據州憲法中的自由選舉和平等保護條款,宣佈共和黨控制的立法機構繪製的一張國會地圖無效,該地圖原本預計能讓共和黨在該州14個選區中贏得10個。法院批准的用於11月選舉的地圖最終使民主黨和共和黨各獲得7個席位,大致反映了該州的黨派構成。
週二,代表北卡羅來納州眾議院議長蒂姆·摩爾及其他共和黨領導人的大衞·湯普森援引了聯邦憲法條款,該條款賦予州立法機構負責規定“選舉參議員和眾議員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他認為,這一表述消除了遵守州憲法中關於選舉條款的任何要求,這些條款由州法院執行。
自由派大法官駁回了這一論點,有時被稱為獨立州立法機構理論,稱立法機構自身的權力是由創建它的州憲法定義的。
大法官凱坦吉·布朗·傑克遜表示:“我不明白,當州憲法從一開始就賦予州立法機構行動權力時,你們怎麼能將其排除在外。”
大法官埃琳娜·卡根指出,立法者的論點"消除了這個國家重大政府決策過程中的正常制衡機制"。她表示,這不僅會允許"最極端的選區劃分不公行為",還可能導致立法機構制定各種投票限制措施,取消各類選民保護",甚至允許立法者干預"選舉認證和計票流程"。
湯普森先生表示存在制衡機制。首先,國會可以否決州立法機構關於聯邦選舉規則的決策。他補充説,州法院仍有權確保州立法機構選舉的公正性。
“如果立法機構自身沒有進行不公正的選區劃分,“他説,那麼立法者就不太可能對聯邦國會選區實施黨派傾向的劃分。
為州法院裁決辯護的律師們表示,制憲者在賦予國會對州立法機構選舉程序的否決權時,旨在增加州法院之外的額外保障,而非完全取代州法院。
代表挑戰立法者劃定選區地圖的選民和團體的律師尼爾·卡蒂亞爾説:“建國者們不信任州立法機構,所以設計了制衡機制。”
保守派大法官們則關注另一個風險,即州法院可能篡奪立法機構劃分國會選區的權力。
“對任命產生的州最高法院有何制衡?”塞繆爾·阿利托大法官問道。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曾在2019年撰寫意見書,認為聯邦憲法未為聯邦法院提供明確標準以判定選區劃分是否過於黨派化。他指出許多州憲法同樣存在表述模糊的問題。
首席大法官質詢道,北卡羅來納州等州憲法中"自由公正選舉"的表述是否足以作為司法裁判依據。
“確實如此,“卡蒂亞爾律師回應稱,“這些往往是各州最根本的憲法條款。”
最高法院今年三月拒絕在十一月大選前恢復北卡羅來納州議會制定的選區地圖,此舉遭到阿利托、克拉倫斯·托馬斯和尼爾·戈薩奇三位大法官的反對。
但最高法院同意就"獨立州議會理論"聽取辯論,該理論在2000年布什訴戈爾案解決總統選舉爭議後獲得保守派關注。已故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曾在協同意見書中指出,憲法授權州議會主導總統選舉人產生方式的條款,實質上限制了州法院審查選舉爭議的權限。
亞利桑那州立法機構為奪回選民倡議賦予獨立委員會的選區重劃權,在2015年最高法院案件中提出這一主張。2016年大法官們以5比4的投票結果維持了該委員會的合法性,認為選民有權繞過州議會直接立法以遏制不公正劃分選區行為。
但在2019年,經過數十年審議美國憲法禁止黨派性不公正劃分選區的訴求後,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結果裁定此類政治自利行為不存在司法救濟途徑。
“我們的裁決並非縱容過度的黨派性不公正劃分選區,“首席大法官羅伯茨代表法院撰文寫道。關於遏制該行為的其他方法,他寫道:“州法規和州憲法中的條款可為州法院提供適用的標準和指導。”
州法院響應了這一號召,不僅在北卡羅來納州,還在馬里蘭州和紐約州等民主黨主政的州,當地法院援引州憲法條款廢除了被認定不公平偏袒民主黨眾議院候選人的選區地圖。
若最高法院最終裁定只有州立法機構有權繪製國會選區地圖,這可能意味着不僅這些州將重啓國會選區不公正劃分,亞利桑那、加利福尼亞等由無黨派委員會負責眾議院選區劃分的州也將受影響。採納"獨立立法機構理論"還可能為擴大立法者對總統選舉人選擇的控制權打開大門。
但州法院將保留對州和地方職位選舉的管轄權,這意味着它們可以駁回為州議會或市議會劃分的不公正選區地圖,並採取措施減輕選民在除聯邦職位外所有選舉中的投票負擔。屆時,選民在投票選舉國會議員時可能會面臨與其他選舉不同的程序。
摩爾訴哈珀案的裁決預計將在7月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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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2年12月8日的印刷版,標題為《大法官審議選舉地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