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太空中制定規則?登月任務引發法律問題 - 彭博社
Bruce Einhorn
4月20日,以色列太空航空工業公司的Hakuto-R Mission 1登陸器上的攝像頭拍攝的月球。
來源:Ispace Inc.隨着埃隆·馬斯克的SpaceX和其他公司將數千顆衞星送入軌道,越來越多的公司正在考慮登陸月球這一複雜得多的任務。以色列航空航天工業公司和非營利組織SpaceIL的一艘太空船在2019年墜毀在月球表面,日本的Ispace Inc.的一艘登陸器在4月也遭遇了類似命運。今年晚些時候,匹茲堡的Astrobotic Technology Inc.和休斯頓的Intuitive Machines Inc.兩家美國公司都計劃嘗試登陸月球。
這些私人登月任務預示着太空活動的新時代,各種公司正在制定計劃,長期以來一直是科幻小説的內容——在月球温室種植作物,用無人機繪製地形圖或從月塵中提取礦物。“我們需要強大的商業參與者”前往月球,以色列初創公司Helios Project Ltd.的首席執行官喬納森·蓋夫曼説,該公司已經報名參加了計劃於2025年在Ispace進行的月球着陸任務,以測試設計用於在月球上生產氧氣和金屬的技術。“這是一個漫長道路的開始。”
Ispace領導人在公司與一艘前往月球的登陸器失去聯繫後。攝影師:Akio Kon/Bloomberg這一前景讓太空界許多人提出了一個基本問題:誰來制定規則?主要太空國家尚未就調控月球資源商業化的基本事項達成一致。在1960年代,幾乎100個國家同意了《外層空間條約》,旨在防止國家對領土提出主張或將天體用於軍事目的。該條約宣稱太空應該被用於“造福和符合所有國家的利益”,但只是簡單提到了“非政府實體”。1979年,聯合國斡旋的《月球協定》詳細闡述了這一點,但只有18個國家——沒有太空經驗豐富的國家——接受了它。
一些政府已經頒佈了涉及開發外星天體的立法。例如,Ispace根據一項類似於2015年奧巴馬總統簽署的法案的日本法律獲得了在月球上進行商業活動的許可證。該法案旨在促進美國公司對天空的探索和開發。2020年,特朗普總統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要求美國“採取一切適當行動,鼓勵國際支持公共和私人在外層空間資源的回收和利用”。盧森堡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已經頒佈了類似的法律,因為它們都希望成為新興太空經濟的樞紐。
來自Astrobotic的獵鷹着陸器,旨在完成首次成功的商業登月任務。來源:Astrobotic許多政府和法律專家反對這些舉措,認為各國應該合作制定月球規則,而不是單獨立法。德國科隆大學的空間法教授斯蒂芬·霍貝表示:“從一個國家的角度制定關於月球和其他天體的法律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不是國家領土。必須非常清楚,這是非法的。”
隨着國家航天機構和私營公司推進雄心勃勃的月球項目,如長期人類居住基地,不確定性的風險將增加。美國宇航局計劃進行“阿爾忒彌斯二號”任務,預計將於2024年某個時候繞月飛行,為隨後一年儘早返回月球表面的任務鋪平道路,這將是自1972年以來首次。中國、歐洲航天局、印度、日本、俄羅斯和阿聯酋也在進行項目。
用於模擬奧里昂飛船“阿爾忒彌斯二號”任務濺落後的恢復的艙口。來源:NASA日本億萬富翁前澤友作計劃今年帶領一組藝術家和運動員希望乘坐SpaceX的新星艦火箭繞月飛行,儘管由於其中一艘飛船在4月20日爆炸,這可能會推遲。“有大量新任務,因此我們確實正在關注我們對月球概念將如何改變的新時代,”澳大利亞弗林德斯大學的教授、月球村協會副主席艾麗絲·戈曼表示,該協會是一個專注於月球可持續利用的非營利組織。
兩打國家支持《阿爾忒彌斯協定》,這是一個美國支持的倡議,旨在為太空商業活動制定指導方針,但中國和俄羅斯稱該協定是美國聲索月球領土的後門途徑。他們推動了一個競爭性倡議,旨在在月球上建立一個國際研究站,但迄今為止他們是唯一的簽署國。聯合國一個負責該問題的工作組的副主席史蒂文·弗裏蘭德表示,關於太空利用的共識是可能的,但100多個成員國需要數年時間才能達成協議。“各國明白這符合他們的利益,”幫助主持每年太空資源談判的弗裏蘭德説。“我們制定的任何規則都必須持續30、40、50年。”
來自Helios的一個月球氧氣儲備的渲染圖。來源:Helios企業並不等待。如果美國的任何一次嘗試成功,而Ispace和以色列人失敗,乘坐太空飛船的需求可能會加速增長。這將激勵尋求太空活動的法律基礎的企業進行“論壇購物”,即搬到擁有有利國內立法的地方,英格蘭萊斯特法學院的教授羅薩娜·德普拉諾説。“在公司抵達外太空開採資源或進行任何其他活動之前,他們將需要一個國家的授權,”她説。“這些公司將挑選最方便的司法管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