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阻止黎智英的英國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 - 彭博社
Kari Soo Lindberg
2020年的黎智英。
攝影師:陳朗熙/彭博社香港高等法院禁止傳媒大亨黎智英在即將到來的審判中使用一名英國律師代表他,因為該城市正在限制外國參與國家安全案件。
黎智英申請使用外國律師的上訴被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國基週五駁回。這一決定顛覆了去年法院做出的一項決定,當時確認了黎智英僱用英國律師的權利。
香港政府數月來一直在進行法律鬥爭,阻止黎智英由英國律師蒂莫西·歐文代表他的審判,該審判定於9月25日舉行。檢察官稱,黎智英——這位七旬創辦了已停刊的《蘋果日報》的創始人——通過尋求對香港和中國實施國際制裁與外國勾結。如果被判有罪,他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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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取得了初步勝利之後,賴的保住歐文的道路已經慢慢消失了。
在早前的法院裁決之後,香港特首李家超去年向北京詢問海外律師是否可以參與國家安全法庭審判。
中國立法機構決定,香港法院必須徵得該市特首的批准,才能允許海外律師參與。在該市立法者上週授予李家超否決外國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的權力後,這一決定已經有效成為法律。
在上訴中,賴的律師要求法院推翻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拒絕給予歐文工作簽證的請求,根據法院文件。該委員會負責執行三年前實施的北京支持的國家安全法。
在週五的判決中,潘寫道,香港法院對委員會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也無法影響中國立法機構去年的決定。
潘寫道:“申請人在這方面的請假申請必須被拒絕。”
賴是根據國家安全法被控的最傑出的親民主活動人士之一,該法規定了涉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顛覆和與外國勢力勾結的案件的全球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