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麗莎白·霍爾姆斯反對監獄出獄後每月支付250美元給受害者 - 彭博社
Chris Dolmetsch
伊麗莎白·霍爾姆斯
攝影師:本傑明·範喬伊/彭博社伊麗莎白·霍爾姆斯“財務資源有限”,一旦她出獄後就不應該每月支付250美元的賠償金,Theranos公司創始人的律師告訴法官。
聯邦檢察官表示,在法庭文件中存在一個文書錯誤,未具體規定霍爾姆斯在血液檢測初創公司的大規模欺詐案中向受害者支付4.52億美元賠償金的時間表。
他們現在要求美國地方法官愛德華·達維拉糾正文件,要求她在完成上個月在休斯敦郊外一所聯邦監獄營地開始的11年零1/4刑期後進行每月支付。
與她的前男友雷米什·“陽光”·巴爾瓦尼一樣,他曾擔任Theranos總裁,現在正在服刑13年,霍爾姆斯表示她無法負擔美國要求的九位數金額。這在大型金融欺詐案中很常見,但政府有義務尋求賠償,法官通常會對罪犯實施支付計劃以確保他們努力償還。
達維拉曾主持過霍爾姆斯和巴爾瓦尼的審判,他命令他們支付4.52047268億美元的賠償金,稱他們共同承擔責任這筆金額 — 其中1.25億美元歸Theranos投資者魯珀特·默多克,其他13名欺詐受害者分別支付較少金額。
法官命令巴爾瓦尼在監獄裏每季度支付25美元,釋放後每月至少支付1,000美元,或者至少支付其收入的10%。
霍爾姆斯不反對她在監禁期間每季度支付25美元,但認為政府錯誤地假設法官沒有制定釋放後的償還計劃意味着法官只是犯了一個錯誤。
她的律師們週一要求達維拉拒絕檢察官提出的更正意見,稱法庭有“大量證據顯示霍爾姆斯女士財務資源有限,並且在判決中適當地對待了霍爾姆斯女士和巴爾瓦尼先生。” 他們指出,儘管達維拉命令巴爾瓦尼支付25,000美元罰款,但她免除了這一處罰。
案件為美國訴霍爾姆斯案,18-cr-258,美國加利福尼亞北區地方法院(聖何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