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代幣何時被視為證券,為什麼這很重要?- 彭博社
Pat Regnier
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
攝影師:湯姆·威廉姆斯/CQ-Roll Call, Inc/Getty Images加密貨幣的爭論正在歸結為一個令人沮喪的微妙法律問題:數字貨幣是否屬於證券。
● 如果貨幣屬於證券,它們將受到一系列美國監管規定的約束,包括有關財務披露和投資者保護的規定。交易這些貨幣的交易所也將受到監管。
● 如果你涉足加密貨幣,你可能會認為你電子錢包中的代幣與你在線經紀賬户中的股票非常相似。你購買這些代幣希望它們的價格上漲。你可以打開手機上的應用程序,觀察它們的市值上升或下降,然後查看它們的價格歷史熱圖,就像你可以查看蘋果公司的股票一樣。這些貨幣有簡稱—BTC、SOL、ADA、MATIC、DOT—看起來就像股票代碼。
● 並非每項投資都是證券。一塊金條、一桶原油、一張1989年的肯·格里菲小聯盟新秀棒球卡可能被視為資產—但它們不是證券。它們不符合這個法律公式:投資於一個企業,預期利潤來自他人的努力。肯·格里菲小聯盟新秀棒球卡的升值和貶值取決於棒球卡收藏家的口味,但蘋果的股價取決於蒂姆·庫克是否能成功推出新iPhone。
● 進一步剝離法律術語,彭博新聞記者 Lydia Beyoud 和 Allyson Versprille 撰寫稱“根據美國規則,某物是否屬於證券取決於它有多像一家公司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比特幣不是證券—首先,沒有公司或個人發行新比特幣籌集現金。但它辯稱,許多其他代幣確實符合測試。
● 證券交易委員會指出,代幣開發者將其出售以籌集區塊鏈項目資金,並進行調整和升級,從而使代幣更受歡迎和有價值。有時,創作者會“銷燬”代幣,減少供應量並幫助提高價格。這樣,代幣的價值和其開發者的行為似乎是相關的。
● Coinbase Global Inc.首席法律官Paul Grewal在向國會作證時表示,去中心化賦予代幣自主性:即使最初的開發者退出項目,它們也可以繁榮發展,而股票則不然。許多代幣的創作者辯稱,他們僅僅設計了“實用代幣”——旨在與其技術一起使用的代幣。例如,一個代幣也可以是遊戲內的貨幣。
● 除了律師們的辯論,證券問題凸顯了一個更大的問題:加密貨幣如何在零售市場上迅速崛起,並吸引了數百萬交易者,而沒有受到美國投資者習慣的監管和披露?大多數人都認為這並不順利。閲讀下一篇文章: 加密貨幣迎來明晰時刻,但並非期待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