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銀行非法限制工會活動,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官員聲稱 - 彭博社
Josh Eidelson
紐約的富國銀行分行。
攝影師:邁克爾·納格爾/彭博社美國勞工委員會檢察官計劃正式指控富國銀行違反了聯邦勞工法,指責其在俄勒岡一個呼叫中心違法,除非達成解決方案解決機構的擔憂。
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的一名地區主任已經確定,該公司非法實施了一項規定,禁止員工在未經管理層批准的情況下分發支持工會的宣傳資料,該機構發言人凱拉·布拉多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説。該地區官員還確定,該公司非法從其財產的非工作區域移除支持工會的宣傳資料。布拉多週四表示,如果沒有達成解決方案,他將代表勞工委員會的總法律顧問對該公司提起訴訟。
富國銀行拒絕討論俄勒岡案件的具體細節。“我們尊重員工在國家勞工關係法案下的權利,我們的政策不禁止員工討論工資、福利和就業條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集體活動,”發言人桑尼·羅德里格斯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説。該公司表示,他們認為員工“最好通過直接與公司及其領導層合作,而不是組織工會。”
美國通訊工人協會工會提起了勞工委員會案件,十年來一直在努力在像出納員和個人銀行家這樣的工人中建立立足點,並在最近幾年通過成功組織了125名Beneficial State Bank員工和一對信用社的工作人員而在該行業取得了進展。
閲讀更多: 富國銀行擔心工會“復興”可能蔓延到其分支機構
彭博新聞查看的二月份內部PowerPoint演示顯示,富國銀行稱其內部員工中的組織活動有所增加,包括今年初傳單分發明顯增加,並且公司為所有分行經理和高層進行了“勞資關係培訓”,並致力於解決員工的“痛點”。説聯邦勞工法保護員工就工作條件或工會組織進行交流的權利,包括在休息室分發傳單。“要求事先批准將限制他們相互交流的能力,”曾擔任奧巴馬總統時期該機構主席的前NLRB成員威爾瑪·利布曼説,她現在在紐約大學教授勞工法。
NLRB地區主任提出的投訴將由機構法官考慮,其裁決可上訴至華盛頓特區的勞工委員會成員,再由那裏上訴至聯邦法院。該機構無權使經理人承擔個人責任或處以懲罰性賠償,但可以命令公司改變政策或通知員工他們的權利。
四月份,富國銀行解決了鹽湖城的另一起NLRB案件,一名員工聲稱他因分發支持工會的宣傳資料而受到報復威脅。作為解決方案的一部分,公司同意在猶他州的位置張貼通知告訴員工,“我們不會執行我們的禁止招攬、禁止分發規則,以阻止您在公司財產的非工作區域分發工會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