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考慮禁止“傷害他人感情”的服裝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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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眾對潛在的法律變化表示擔憂,該變化將允許對穿着不當而冒犯政府敏感性的人處以罰款甚至監禁。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發佈了一份擬議修訂的法律草案,該草案禁止一系列行為,包括穿着或言論“有損於中國人民精神,傷害中國人民感情”。
立法者沒有明確説明什麼行為可能導致人們被送進拘留中心最多15天或被罰款最多5000元(680美元)。他們將該法律列為今年的重點之一。
這份草案突顯了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在執政的十年裏如何壓制了14億人口的國家的公民自由,包括加強互聯網審查。去年,蘇州警方拘留了一名女子,因為她在公共場合穿着和服。
中國與日本在二戰期間的行動存在長期的糾紛,最近由於東京決定將福島核電站泄漏的經過處理的廢水排放到海洋中,這一爭端變得更加嚴重。
當局還鎮壓了在音樂會上穿彩虹襯衫和在大學校園分發帶有親LGBTQ標誌的旗幟的人。這起旗幟事件發生在享有盛譽的清華大學,兩名學生受到了正式譴責。
許多中國社交媒體上的人表達了對法律修改可能過分的擔憂。一個使用微博社交媒體網站的用户,網名為Nalan lang yueyueyue,問當局如何知道何時會傷害到國家的感情。
“中國民族精神不應該堅強和有韌性嗎?”這個人問道。“為什麼一個服裝就能輕易地受到損害?”
自稱為微博上的一名律師的杜兆勇在一篇獲得8800個讚的帖子中表示,這項法律“肯定會帶來巨大的不確定性,併為任意和未經授權的懲罰敞開方便之門。”這篇帖子後來從微博上消失了。
彭博新聞未能聯繫到杜兆勇。全國人大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