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不希望幣安的趙能夠前往阿聯酋-彭博報道
Robert Burnson
趙長鵬
照片:Chloe Collyer/Bloomberg
美國檢察官要求法院撤銷允許Binance Holdings Ltd.的趙長鵬在本週因重罪刑事案件認罪後返回阿聯酋的決定。
儘管政府提出異議,但美國法官於週二同意這位億萬富翁在2月份被判刑前返回阿聯酋的請求。這位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創始人同意支付1.75億美元的保釋金,由存放在信託賬户中的1500萬美元現金和三名擔保人承諾的房產或現金擔保。
在週三的法庭文件中,美國司法部的檢察官敦促法院重新考慮這一決定,稱趙長鵬“存在重大風險”不返回美國。他們提到趙長鵬的“重要資產”、他與阿聯酋的密切聯繫以及政府無法引渡他。阿聯酋與美國沒有引渡條約。
“如果趙長鵬決定不承擔自己行為的所有後果,他很容易會失去(甚至賠償他的擔保人)超過2000萬美元,並在阿聯酋過上舒適的生活”,檢察官辯稱。
趙和幣安週二因洗錢和違反美國製裁而認罪,達成了與政府的廣泛協議,允許這家加密貨幣交易所繼續運營。
這位前首席執行官可能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但根據與檢察官達成的協議,預計他不會被判處超過18個月的刑期,這似乎使他免於其他知名加密罪犯所面臨的嚴厲懲罰。趙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的罰款,並辭去首席執行官職務。
該案件為US v. Zhao, 23-cr-00179, 美國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西雅圖)。
翻譯:Malu Pove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