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生前立的遺囑對我不算公平,只有我哥知情,我媽後來又失能了,這就埋下了禍患_風聞
大象–昆吾-02-08 16:19
【本文來自《杭州兩套拆遷房讓一對親姐妹鬧翻,在利益面前親情也要讓道?》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水濂山人
- 再多説一點:俺不是很贊成“遺囑”這種形勢。最好的辦法,就是老人家不要犯糊塗,一定要在生前,徹底完成“分家”,不要留任何尾巴。分家的核心,主要是析產協議,其次是養老協議。一般來説,養老任務多的,多得一些家產。
遺囑其實就是父母對身後事的提前規劃,沒什麼見不得人或者不好意思。
我家也遇上這種事情,我父親預見到他身體不好會走在我母親前面,就揹着我們兄弟,以父母二人名義自己寫了個遺囑,把房子留給我哥的兒子(我的是女兒),其他財產,兄弟協商。我母親不同意,就沒簽字,我父親去世後母親把這個遺囑藏起來。我哥知道遺囑內容,但是沒拿到。我根本不知道有這個遺囑。
我母親後來慢慢失能,老年痴呆,猶如植物人。我哥就把母親名下三十幾萬存款偷偷取走。母親去世前一週我才發現,母親去世以後兄弟二人產生糾紛,對簿公堂時候他突然拿出遺囑,要求完全繼承房產。經過筆跡鑑定,母親名字是父親代簽,法院判了1/4房產給我。
對於存款盜取,他一口咬定母親生前贈與,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母親完全失能,法院也沒有辦法。
唯一沒有遺憾的是我們兄弟兩個對父母都盡到了贍養義務,老人沒遭罪。
母親生前我反覆對她講,身後事安排好,我們兄弟還要相處幾十年,不要給我們兄弟之間埋釘子,但母親還挺自信沒想到自己會失能以至於失控。對於父親的遺囑,雖然對我不公平,但我只能遺憾。我哥收入沒我穩定,我不太在意錢的事情,只是不想被掃地出門,其實最大遺憾是兄弟沒得做了。不留遺囑或者遺囑不到位都會留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