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律師收費貴,是因為美國法律是真正“由美國最聰明頭腦玩的遊戲”_風聞
翡翠城主-03-31 08:48
【本文來自《中國的律師為什麼掙不到西方律師那麼多錢?》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我不知道作者作為一個似乎在美國學法律的人,為什麼寫這樣一篇誤導人的文章。
美國律師收費高,既不是由於學費貴,也不是由於律師們(或者説是整個法律界)故弄玄虛,把法律整得複雜無比,提高門檻,好方便自己撈錢。
不是由於收費貴,是指的同一學校內的不同專業,學費差別不大。在哈佛法學院讀法律,與在哈佛商學院讀商科,學費基本差不多。美國最貴的專業,是醫科。因為學習時間更長。
不是由於律師們故意把法律複雜化,是指的美國法律確實是複雜,並不是故意玩出來的。如果是有意玩複雜化,全體美國人都是傻瓜嗎?那麼多美國資本家都是傻瓜嗎,會由着你騙他的錢?那麼多天天糊弄選民哄選票的政客們是傻瓜嗎,還不反過頭來煽動選民整律師?
美國律師收費貴,是因為美國法律是真正“由美國最聰明頭腦玩的遊戲”。
這遊戲只能美國人玩,是由於外國人只能考取美國律師資格後,才能在美國執業。美國律師資格有多難考,地球人都知道。你不僅要學美國法律,而且要與那些“美國最聰明的頭腦們”競爭。
説它是“最聰明頭腦玩的遊戲”,是因為普通法本質導致的。
大家可以觀察到,所有實行普通法的國家或地區,律師都是當地最聰明的一羣人(是指作為羣體最聰明),收費都很貴:美、加、澳、英、香港、新加坡、印度,等等。
為什麼普通法會這樣?因為類似中國、法國、德國、日本等這樣的大陸法體系國家,法律條文都是清晰明確的,法官根據明確條文審判就可以。而普通法是根據法律“精神”以及判例來審判的,是由法官或陪審團根據律師辯護來判定的。
本人比較熟悉公司法,也在北美參加過公司投資案子的訴訟。在國際商業界,大家不約而同都把跨國合同條款中的仲裁地點 - 即使是適用法律在駐地國,放在普通法地點。譬如,在亞洲都放在香港或新加坡。有時即使是中日倆公司,或中越倆公司之間籤的合同,也是如此。
為什麼?因為大陸法本質上是管轄“已有先例的清晰案子”,而普通法可以管轄“未有先例的不清楚的案子”。
而商業交易中,由於兩方鬥智鬥勇,最後互相妥協,合同條款中最終會有大量模稜兩可,或者導致爭議的地方。尤其現代社會,會出現許多前所未有的新的商業方式和商業形態,大陸法在判斷此類案子時,常常找不到現有條文,就會產生爭執,難以服眾。
而普通法地點,譬如香港或新加坡法庭,就會根據“法律精神”和原合同“本意”,由雙方律師辯論質疑,最終由法官判定(仲裁是由仲裁員仲裁),會相對公平公正。
總之,普通法特點是相對透明、公平、公正。缺點是複雜、花費大量人力和時間,成本極高。
而美國,更是一個訴訟成性的地方。合同起草就比其它地方複雜許多 - 因為都要儘可能地把風險考慮到,把自己保護好。一旦真的產生爭執,則律師們聞風而動,各方鬥智鬥勇,各擅勝場。
所以,美國律師貴,是由於普通法本質所決定的,再加上美國更比其他普通法地點更具訴訟傳統,更好訴訟的因素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