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樓下低層的業主,對加裝電梯的樓上業主的態度,都是消極的_風聞
加勒比渔夫-04-03 12:04
【本文來自《加裝電梯引發的樓層矛盾,有解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讀後感:
作為樓下低層的業主,對加裝電梯的樓上業主的態度,都是消極的,但是,換位思考,當該建築物發生下水道(衞生間排污管)堵塞時,誰是第一時間受害的一方?當然是低層業主的衞生間反冒污水,這時候誰最着急?假如樓上高層的街坊都消極對待,這時候一樓的街坊只能先墊支去請有關工程人員來處理,再慢慢的去問樓上街坊討要費用,假如為了加裝電梯而鬧崩的上下樓街坊的感情,這時候誰在犯難?當然了,可以去打官司討回墊支的費用。
和為貴,上下樓的街坊,各自換位思考,別單純從自家利益考慮。本人居住的地方,那些老舊的民居建築物,通常樓下第一層都是單車房,基本少有居住的户型,相對來説,加裝電梯時,被一樓否決的現象大為降低。個別有一層居住的户型,也都早早被轉為商業出租用途了,連單車房都用來出租商用。
藉此機會,談談自己對舊樓加裝電梯的高低層費用分攤的比例看法,一般來説,民居有9層以上的,都要有電梯,成為電梯樓,不設電梯的非電梯樓,大多數都是7樓為主,也有8樓為頂樓的。以1樓不參與為計算依據,2樓為最低樓層,頂樓為最高。如果以5樓為計算基點,往上一層,工程款上升20%,往下 一層就減去20%,這樣的計算方式比較兼顧各方利益,更精確的計算方式為,按各自回家需要踏級而上走過的台級數去按比例分攤。這樣就越高的樓層出資越多,體現高低有別,向低層業主傾斜照顧的意向,以求低層業主負擔少而積極配合。
也有個別案例,2樓是不負擔電梯工程款,由3樓以上的業主分攤,2樓業主在使用電梯時,參與分攤維護費用與電費的分攤,這樣的做法無非是爭取2樓業主的同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