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種加蓋電梯,無論從法律角度及補貼公益方面都佔不住腳的?_風聞
guan_16076522751683-04-04 09:15
【本文來自《加裝電梯引發的樓層矛盾,有解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現在這種加蓋電梯,無論從法律角度及補貼公益方面都佔不住腳的。
1)法律方面,雖然各地制定各種地方性法規,推行加蓋電梯。 但都沒有形成國家層面的法律確權。 地方性法規小於國家法律這是常識。 “物權法”賦予涉及安裝電梯這個單元每個住户對此事的意見。依據是如同樓梯一樣,樓的外立面及牆體也屬於公共區域,屬於全體業主,都是每個樓層業主買下來的,就是公攤面積。破壞現狀需要全體業主同意。 所以剛開始制定這個地方性法規時候,需要全體業主同意是正確的,zf無法推行,後修改成2/3業主同意,這是違法的,維反“物權法”。 公共區域不是屬於一個人或一部分人,而使用全體業主,不能單獨拿出來。
2)加蓋樓外電梯需要佔用土地,雖然只有幾個平米,但也屬於國有土地。 可是有誰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明沒有? 交使用費沒有? 如果沒有,就是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還分善意與惡意嗎?
3)產權問題,沒有土地使用權,沒有進入房產證面積的電梯到底屬於誰?(現在蓋,有電梯的房子,電梯房空間屬於公攤面積,平攤給每個購房者身上的,是付錢的,包括一樓不使用電梯的住户。但有房產證註明面積的。 所以電梯今後維護等是全體業主的負擔的)。法律沒有説明,今後電梯發生事情由誰負責,比如電梯事故造成人傷亡,沒有產權的電梯,誰負責賠付?
4)社會層面的公平問題。 加蓋電梯ZF都是補貼的多的二三十萬,少的十幾萬,如果按一梯12户來算,除去一樓,每户補貼2,3萬。
但這公平嗎? 公平做法是人人有份,比如公交車,老人半價或免費。 可住房不一樣,一樓為何不能拿補貼? 沒有住樓房的為何不能拿補貼? 已經住新樓為何不能拿補貼? 再者,同一個樓裏,老人佔百分之幾,與老人同住及家裏沒有老人的,為何能拿補助“違法”修電梯? 為了百分之幾就可以破壞法律?
另外,補貼錢是ZF的錢,或者説屬於全體公民的錢,用於服務全體的,比如修路,建橋,綠化等,而不應該用於少數人利益的。
5)加建電梯,ZF這種補貼説好聽的是支持電梯生產商和方便高樓層用户, 不好聽的是拿公眾錢、利益輸送給電梯廠和少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