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制度有點像分贓制”,這説得客氣了,米國政府不是“像”根本就“是”?_風聞
一洗闲愁十五年-05-04 10:55
【本文來自《偽裝成國家的分贓式體制》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西方政治學上有個術語“政黨分肥制”,也叫“政黨分贓制”。該制度是在西方進入黨派政治後,繼“君主贍徇制”之後產生的政府職位分配製度。
簡單説就是:某黨成功上台,其黨魁就要用政府職位來酬答在競選過程中出錢出力的金主爸爸和汗馬功臣。這個制度最早在歐洲出現,但大行其道是在米國,甚至這個術語乾脆就是米國政客提出的。
作者認為“美國的制度有點像分贓制”,這説得客氣了,米國政府不是“像”,根本就“是”。
政黨分贓制在米國歷史悠久、影響巨大,而且是祖制。譬如開國元勳亞當斯就曾經在競選失敗後搞出過令人難堪的“星夜任命事件”,隨後引出了著名的“馬伯裏訴麥迪遜案”,這事兒在米國政治史上大大有名。由於建國之初米國就種下了制度根子,再加上元勳帶頭不要面子,於是米國早期政治鬥爭中,政黨分贓是天經地義。分贓必有不均,不均導致政黨內部翻臉,就成為米國政界的普通日常。米國歷史上曾經由於政黨分贓問題,間接、直接玩死了兩名大統領。
1841年,新當選的大統領哈里森,競選成功後過於興奮,68歲老漢聊發少年狂,不戴帽子不穿大衣,站在寒風冷雨中發表了長達兩個小時的就職演説,結果得了重感冒。但是黨徒求官心切,前程要緊,管你病不病呢。哈里森只好強撐病體應付眾多黨徒求職,從早到晚接見和安排,導致勞累過度,由感冒發展為肺炎,最終不治。上任一個月就一命嗚呼,成為米國歷史上在任時間最短的大統領。
1881年,米國新當選的第20任大統領加菲爾德,剛剛上任4個月,就被一名求官不成而懷恨在心的芝加哥律師刺殺身亡(這名律師想要的職位是什麼呢?後面再説)。 加菲爾德畢竟比哈里森多了3個月在任時間,所以沒有墊底。
大統領都被玩死兩個之後,米國人自己也覺得“政黨分贓”這個制度不行,首先名聲確實太難聽,觀瞻太難看;其次副作用實在太大。米國必須要有新的文官選拔任命制度。直到1883年《彭德爾頓法》的實施,米國才算建立了現代公務員、文官選拔制度,表面上廢除了政黨分肥制。
但政黨分肥制真的在米國消失了嗎?並沒有,在米國制度之下怎麼可能消失嘛。一個簡單邏輯:
政客競選就得花錢——花錢就得找金主——金主不會白花錢,必有代價——政客上台就必須向金主投桃報李——只有得了好處,金主今後才會繼續捐錢——這個遊戲才能玩得下去。
2020年米國大統領大選的總花費接近140億刀,是2016年大選支出的兩倍多。 驢黨花了約為68億刀,象黨花了約38億刀。這些錢都是化緣化來的,譬如象黨這邊,漫威董事長佩爾馬特累計向象黨捐款2100萬刀;賭場大亨謝爾登·阿德爾森注入了7500萬刀。單這倆人的前前後後累計捐款金額已達1.83億刀。
這麼些錢,不把眾籌的大施主們應酬到位顯然是不行的。雖然米國明面兒上不搞政黨分贓了,但實際上不搞真不行,只好換了個名字叫“政治任命”。
有統計表明,福特、卡特、里根、老布什、克林頓、小布什和奧巴馬政府的“政治任命”比例分別為38%、27%、38%、31%、27%、30%和37%。據美國外交服務協會統計,奧巴馬第一任期對駐外大使“政治任命”的比例為37%,而奧巴馬第二任期時,這一比例已高達57%。
一般來説,新當選大統領用來酬答普通金主的最好職位就是駐外大使(為什麼要説“普通金主”呢?因為像上述提到的漫威老闆那樣的大金主,拿職位是敷衍不了的,人家要職位幹嘛?人家要的是法律,是政策)。因為聯邦職能部門都有具體職責,要行使權能的,要管事的,不好隨便拿來做人情的。於是最好的辦法就是拿米國駐外大使的崗位來搪塞,反正不在國內,人情也做了,政治影響也最小。還記得之前説的那個刺殺加菲爾德的芝加哥律師吧?他當年想要的就是一個駐歐洲的大使職位。
那現在一個米國駐外大使的職位要多少錢呢?也不太貴,50萬刀。譬如:米國現任駐肯尼亞大使,惠普前CEO梅格·惠特曼就是給稀宗捐了50萬,然後獲得了大使職位。

雖然本文作者講的是米國政府組織像是個分贓組織,而我所説的是米國政黨運作中行使分贓制,中間有所差別。但本質上來講,兩者其實又有木有差別,都是分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