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第一槍”,我覺得不宜過細地落實為不首先使用核武_風聞
背山远行-无论山是否向我走来,我都背山远行07-24 11:52
【本文由“改變心態才能贏得未來”推薦,來自《大型風電場不等於中國更改“不打第一槍”的核政策,但至少那成為選項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有兩處不同看法。
1、**”除非直奔‘大家一起死’,沒有人敢在不確保摧毀對方地下發射井之前就把核火力轉移到一般目標。”,**這説法有問題。
需要動用發射井核武器,前提是國家自身利益已經無法維護,而只能去追求敵人的最大代價和損失。這種條件下,優先選項是儘可能全面地毀滅對方文明,而不是儘量保全自己——想保全也難以用摧毀對方核力量來做到,而只能寄希望於城市地下人防設施和反導技術。
2、“不打第一槍”,我覺得不宜過細地落實到不首先使用核武,而且這不應理解為“道義上的需要”。
對“不打第一槍”,舉個例子:美國如果用數千枚常規導彈打擊深圳和上海,然後全面縮回美洲去,我們怎麼辦?總不可能用洲際彈道導彈打常規彈藥這種成本完全不對稱的方式去反擊吧。這樣的問題上如果束縛自己手腳,只能讓自己吃虧,也無法對對手的鋌而走險作出有效威懾。
“不打第一槍”,我個人的理解是,它是特定時代下(中國弱而敵人強,且敵人之間也嚴重對立)的為數不多的可能有效生存策略,它必須隨着我們自己的發展而改變,而且有深刻預見下的主動改變要比眼見為實的被動改變要好得多。
而“道義”二字,是不應該在核戰爭的場合被提及的。“道義”是利益共同體內的共識,足夠的共同利益基礎是“道義”存在的前提,而核戰雙方之間顯然沒有共同利益,所以絕不該講任何道義。而對於核戰對手之外的世界,道義也是要以與他們的共同利益為基礎的,當自己的根本利益都無法保證存在的時候,共同利益更難存續,所以這種情形下,自己的根本利益必須放在第一位,道義是否還能延續要看核戰結果,而不能預先宣稱要“講道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