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汽車、行人、自行車等,在公共交通領域各有其特點,但不代表他們誰就特殊_風聞
寂寞太难-08-20 21:52
【本文來自《電瓶車該管管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晨楓
- 看來你也是不贊成電瓶車亂開、不守交規的。但你可以罵,別人不可以説?
你這個良醫倒是説説你怎麼醫頭醫腳啊。
這和比例有關係嗎?每天街上撞死的總是少數,但你也不希望成為那個少數吧?
我説了汽車、自行車不該管嗎?我説的是汽車已經管好了。自行車的危害比電瓶車低得多,管好電瓶車,接下來就該自行車了。
汽車已經管好了?大言不慚。
汽車違反交規的情況不知道有多少!我在北京工作,所謂首善之地的交規應該是不打馬虎眼的,但照樣各種汽車違章:有拐彎不打轉向燈的,有在禁鳴街道鳴喇叭的,有不禮讓行人的,有在禁止停車的位置停車的,有堵在消防通道口的,有出車禍的,高速上有大量搶在應急車道行駛的,有超速的,就是明目張膽闖紅燈也不是沒有……每天看到汽車的違反交規行為不知凡幾,今天卻有人説“汽車已經管好了”?所謂拍違章的探頭、十字路口的探頭都是防君子防不住小人的,多少汽車司機在沒有探頭的地方違章?
至於自行車,不可否認現在路上已經很少了。但是有沒有想過,那些過去騎自行車的人現在在哪裏?他們很多改騎電動車了。所有的電動車違反交規背後,都是很多早年騎自行車的人。所以説,管好騎電動車跟管好騎自行車是一個道理,如果他們有違反交規儘管罰就是了,沒必要分開説。
“管好電瓶車,接下來就該自行車了”,這句話挺滑稽的。敢情是特意跟老百姓過不去嗎?挑的都是好拿捏的階層?
電動車、汽車、行人、自行車等,在公共交通領域各有其特點,但不代表他們誰就特殊,或者誰就更應該嚴厲去管,誰就可以放寬一些。不是這樣的,交規已經根據他們的不同制定了相應規則,所有人和車遵守就好了。如果有違反,按照交規處罰即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這個要求做到了,還能有什麼事兒?
問題是,現在有些人不去管這“管所有人”的交規是如何執行的,不去管對交通安全造成危險最大、最多的也是最貴的汽車的違規行為,卻抓着低階層的工具猛管。(下面扯遠一點)今天説電動車易自燃,不能進小區,不能進樓道、電梯,不能進屋(那是電池有問題,不是車有問題),甚至有的城市直接禁止使用,明天説電動車必須要安裝屁用沒有的腳蹬子,速度必須不超過25,還説電動車違反交規該管管了。
那麼,什麼不該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