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電瓶車來説,舉三個正在和曾經的實例_風聞
我是王大头-08-22 07:33
【本文來自《電瓶車該管管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晨楓
- 那把新國標更新到對標踏板式老車,甚至提高速度上限,但劃入機動車,會不會更加合適?
從相關部門的初衷來説,立意是好的。電瓶車的自由發展,確實出現了一定的問題。像市售品牌車,1000w、1200w功率電機最高時速能過四五十,還有組裝車,不是劣質車,類似於電腦的組裝機,我試過仿賽造型零百三秒時速一百多的,兩萬多塊,輪胎卡鉗剎車泵相當過硬。這些車,對於駕駛人的資質從無要求,除非出了事故,否則平時購買和使用時也不會查有無駕照。
因為電動車地位模糊,也因為數量龐大,國家無力管理全部電瓶車,所以採取了兩步走,老車老辦法,上限期臨牌,到期再説(確實是到期再説,我至今都沒聽説確定的實施方案);新車新辦法,放開慢速合規車,管理危險性更大的超標車,分別劃入輕摩和摩托車類別,人要駕照,車要牌照和保險。
問題在於咱們這個爹媽政府,考慮問題總是過於面面俱到。或者説,部分管理層和社會脱節,實際情況瞭解不清,實際困難估計不足,初衷美好,執行困難,落地乏力。
就以電瓶車來説,舉三個正在和曾經的實例。
現在的電瓶車銷售市場,出現了新國標車不便宜、超標車不貴的現象,這可以説是市場調節,那麼考證方面,大量使用低速三輪考D照,單邊橋,坡起,s樁,對於騎行速度快的兩輪超標電瓶車有什麼幫助?恐怕也只是為考證而考證吧。再説保險,摩托車交強險,據我所知,可能因為是虧損原因,應該只有人保一家在賣這種政策險,通常是一個區縣開一個窗口安排一兩個人來做。電瓶車保有量遠大於摩托車,如果要求超標電瓶車上險,畫面多美我不敢想。
曾經電瓶車上臨牌,各地風風火火要求限期在某月某日前全部完成,限期之後,要採取有力措施嚴管無牌車輛。然後呢?限期一拖再拖三拖四拖,很多地方的限期時間普遍公告延長了兩三次,拖了三四個月甚至更多。因為排隊上牌錄入資料審核發放都需要時間,限期之內不可能做完,還因為牌照製作甚至趕不及排隊需求。
還有曾經要求某月某日後電瓶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就處罰的規定。這個規定毫無瑕疵,但是限期內,頭盔市場存量和廠家產量遠遠不能滿足存量電瓶車市場需求,於是乎,不但大量三無頭盔劣質頭盔充斥,炒作行為更像03年的板藍根和前兩年的口罩,混亂情況可想而知。
回到我們討論的話題,我以為,就新國標來説,限制電瓶車時速,可取,時速15以上強制響起警報音,不可取,強制安裝騎行腳踏,可按購買使用者意見決定安裝與否,限制軸距車重車寬,可適當放寬,同時相應適當放寬功率,人民羣眾有帶箱啤酒帶包大米的需求,有更舒適駕乘的需求,尤其是放寬車重使用更大容量電池,在限制電壓和電機功率的前提下,增加續航,減少單位時間充電次數,使用更便利,在小區充電位緊張和嚴禁電瓶車上樓充電的當下,更有實際意義。另外,我建議強制加裝後視鏡,甚至可以提高到類似於頭盔的不裝罰款的程度,如果相當一部分人能養成變道轉彎觀察後視鏡的習慣,我想安全收益應該高於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