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個人社會貢獻度?完全就是不切實際的一派胡言_風聞
就怕被祸害了-我就是个神经病,别太在意我10-02 09:14
【本文來自《對觀察者網網友爭論的大齡農民退休待遇的思考》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專對壞蛋挑刺的挑刺大王
- 第一,你迴避了土地需要交易完成後才能變現的事實,第二你是用整個家庭的土地來換,這等於連同後人的土地一起剝奪了。第三土地交易變現能實現你説的價格,是需要有開發商參與開發的。而且三十萬多嗎?這筆錢最多實現兩個老人的按職工退休拿最低待遇。真正的問題是,養老金徵繳發放制度本就對資本更寬鬆和有利。尤其是退保制度,只能退職工自己繳納部分。前面有人説勸導農民繳納養老保險才該做的正經事,我認為他説的對,但沒有説完整。只要養老金繳納可以退保,繼續目前這種按照多繳多得的方式,而不做更徹底的變革,退保的事情總會存在,因為每個家庭都有不同情況。而且退保後,無法補繳,如要補繳需要個人企業部分全部由個人擔負。這才是真正的問題。必須構建出一種全面考核考察個人對社會貢獻程度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先説土地問題。
土地,就像是你説的,是一家人的生產資料,農村人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取得了經營權後,實際上等同於每户人都獲得了或多或少的土地。
但是在同一時間段,工人並沒有能獲得相應的生產資料,這是和農業生產與工業生產所不同導致的。
至於你説的農村土地買賣,實際上的經營權變更,是非常常見的事情,你非要咬着法律説沒這些事,那我告訴你,農村的規矩不是這樣玩的。
就像是説的,30萬不多,但是要考慮到,土地有一個增值屬性。
我們的房地產增值,實際上主要就是土地的增值,而不是土地上面的那些建築物。
所以,拿土地換養老金,在農村絕對是不可理喻的事情。
第二,再説考察個人社會貢獻度,完全就是不切實際的一派胡言。
説實話,我真不知道您的思維是怎麼想的,以為每個人都是偉人,有個人傳記,還是每個人都有嚴格的個人檔案,並且隨時更新?
絕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怎麼考核社會貢獻度?
那等於就是回到了之前的話題,不如直接所有人發養老金,但是這又回到了我之前説的,城鄉二元結構問題。
而且,現在的農村,最大的問題不是缺錢,也不是缺物,而是缺人。
發養老金對於當前想要解決的農村問題,感覺就是頭痛醫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