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看家人對農民工供給的影響_風聞
石在-10-23 22:12
【本文來自《一篇有意思的論文,討論了老年護理行業裏,女護理員為何流失》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2020年末,中國以鄉村為主的第一產業(即廣義農業)就業人員數量17715萬,佔全國就業人員的23.6%;遠高於該年GDP中第一產業7.7%的比例。有學者據此認為,目前中國農業中還有大量剩餘勞動力,其數量至少還有9000萬;與高收入國家相比,這“意味着(中國)有20%的農業勞動力可以轉移出來”。
我不同意上述看法。理由是:現有農業勞動力中,有很大一部分以照看家中老幼病殘為主要職能。由於城鄉生活支出的巨大差異,照看者與被照看者不得不滯留鄉村。在目前條件下,這些用於照看家人的勞動力無法轉化為農民工。
從家庭的角度來看,勞動力需要同時承擔兩種職能:一是通過工作獲得收入來養家;二是照看對生活上無法自理或無法完全自理的家屬(如孩子、老人、病人、孕婦等)。
按照對上述兩職能的承擔情況,可以把鄉村勞動力分成三類。
第一類:同時承擔兩種家庭職能的勞動力。農民工中屬於這一類的,包括:工作在家鄉所在鄉鎮的本地農民工,全家進城的外出農民工,以及名義上在外縣甚至外省工作、實際上離家不遠、天天可以回家的統計上的外出農民工。
第二類:只管工作掙錢、不用照看家屬的勞動力。“工作在城鎮、家屬留鄉村”的外出農民工,大多數屬於這一類。
第二類勞動力只管掙錢,那他們家中的老幼病殘由誰照看呢?答案無非是兩種:一部分外出農民工年輕、未婚、沒有子女;父母年齡四五十歲、正當壯年,身體健康,因而他們家裏沒有人需要照看。另一部分外出農民工家庭中,確實有老幼病殘需要照看,因而這些農民工外出時,不得不在家裏留下一些勞動力以照看家屬。如果當地鄉村經濟狀況較好、就業機會較多,則這些留下的鄉村勞動力可以邊照看家人邊就業。在這種情況下,這些留鄉勞動力屬於前面提到的、可以同時承擔兩種家庭職能的第一類。但如果當地就業機會有限,除了少量農活外,留守勞動力找不到其他工作,則這些留守勞動力屬於第三類:主要職能(甚至唯一職能)是負責照看家中老幼病殘的勞動力。
在市場經濟下的就業統計中,操持家務的成年勞動者屬於非勞動力。中國鄉村平均收入與消費水平遠低於城鎮,絕大多數鄉村家庭買不起照看服務,只能自己照看,因而鄉村勞動力從事的照看家人勞動應屬於自僱型的、非市場化的、不應計入就業統計。
與此同時,國際通用的就業標準又規定,為取得報酬、周工作時間在1小時及以上的,都算是就業者。中國鄉村幾乎家家都有承包地;種地收穫的農產品即使自家消費,也屬於報酬;只要每天平均到自家地裏花10分鐘摘點自家吃的菜,照看家人勞動力的工作就達到上述就業者的標準,從而被理直氣壯地算成農業勞動力。但算歸算,實際上這些“農業”勞動力第一位的職能仍然不是務農,而是照看家人。
第三類勞動力個人收入很少甚至沒有,但他們在全社會中的職能卻十分重要。城鎮用工方之所以歡迎單身外出的農民工,一是因為他們不需要照看家屬,二是因為他們把原本用於家務的時間,儘可能地用來加班掙錢。前些年珠三角等地,甚至出現過農民工以堵路為手段,要求企業突破《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讓他們多加班的事。在用工方眼裏,使用這樣的農民工,勞動效率高、用工成本低。但這類高效率農民工的存在,是以同時存在另一部分低效率農民工(照看家屬不可避免會影響工作效率)甚至專職照看家屬的勞動力為條件的。如果後者沒有了,前者不得不兼顧照看家屬,則外出農民工的高效率也就不存在了。
負責照看家屬的鄉村勞動力為什麼大多數都留在家鄉呢?問題出在農民工進城就業後的收支差異上。
先看支出。由於歷史的原因,中國城鄉生活水平與支出差距巨大。論日常人均生活支出,按户籍人口計算,城鎮是鄉村的3倍多;按常住人口計算也在2倍以上。鄉村居民在本地建房,大多數既不用花錢買宅基地,也沒有税費及給房地產開發商的支出,全國鄉村每平米建房成本平均不到1000元,僅為同期城鎮商品住宅平均售價的1/7-1/8。把需要照看的老幼病殘留在家鄉,可以大大降低進城農民工家庭的生活支出。
再看收入。統計數據表明,外出農民工的收入確實高於農民與本地農民工。但城鎮(特別是沿海地區與一二線大城市)所接納的,主要是相對年輕、也不需照看家人的農民工。
舉例來説,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表明,2020年,包括本省農民工在內的廣東户籍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為104.97,處在103- 107的正常區間,但外省流入人口性別比高達144.60。珠三角外省流入人口比例最高的東莞與深圳,2020年總(常住)人口性別比分別為130.06與122.43,下屬區(鎮街)中,人口性別比超過129的分別佔一半以上與1/3強。
對此現象,廣東有關部門的解釋是因“產業結構重型化”導致的“對男性勞動力需求量增加”。這一解釋不完全。20年前,珠三角確實有大量“適合女工”的“輕型勞動密集型加工業”。但當時這些加工業所吸收的女性農民工,集中在15-24歲年齡段。具體來説,2000年,廣東總流動人口、省內流動人口與省外流動人口的性別比,分別是100.50、114.06與95.58,大體上正常;但在15-19歲年齡段,上述三個性別比分別是50.78、71.03與45.59;在20-24歲年齡段,上述三個性別比分別是78.87、87.18與76.86,明顯都是女多男少。當時中國鄉村婦女平均初婚年齡在22歲左右,平均初育年齡在婚後1.7-1.8年,即24歲左右。可見,當年珠三角所歡迎的,只是那些父母尚在壯年、自己未婚未育、因而不需要照看家人的女農民工。一旦結婚生育,一部分女性因照看孩子而無法外出,相應年齡段的農民工就由女多男少變成男多女少。
如果因照看家屬而不得不留守鄉村的勞動力也要進城工作,那他們只能帶上需照看的老幼病殘共同進城。其後果是:一方面,全家都進城了,農民工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與住房支出成倍增加;另一方面,這類勞動力既要工作又要照看家屬、其工作時間與收入要比第二類勞動力少得多。換句話説,第三類勞動力進城後,相當一部分農民工家庭的增收會少於增支,還不如留在鄉村更上算。
留鄉照看家人佔用多少勞動力?我沒有找到這方面的資料。與此有關、多少能説明一些問題的,是以下兩類資料。
第一類,全國婦聯2013年發佈的關於鄉村留守兒童與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的研究報告。報告指出,2012年,父母雙方至少有一方外出的6102.55萬鄉村兒童中,與父母中留家一方住在一起的佔一半以上(53.26%)。其中一部分(28.77%)是父母中留家一方與子女住在一起,另一部分(24.49%)是父母中留家一方、祖父母與子女住在一起。父母都外出、留守兒童與祖父母一起居住、其他人一起居住的、以及兒童自己單獨居住(還不一定是沒人照看)的,分別佔32.67%、10.7%與3.37%。與爺爺奶奶相比、更年輕的爸爸媽媽在農民工市場上肯定更受歡迎。但他們之中一大部分為照看子女(也包括其他家人)而留在了家鄉,其數量以千萬計。
第二類,鄉村青年勞動力從事非農產業的比例。
2004年全國性民工荒的爆發,並不意味着當時鄉村已沒有剩餘勞動力,但它確實意味着勞動生產率最高、最受城鎮用工方歡迎的青年農民工供不應求。但2004年後,鄉村仍然有相當高比例的青年勞動力,沒有轉移到非農產業。例如,2004年,廣東省18-25歲鄉村勞動力從事非農產業的比例只有75.6%。又如,16-20歲與21-25歲的鄉村勞動力從事非農產業的比例,四川省(2006年數據)分別只佔77.25%與77.03%,湖北省(2007年數據)分別只佔78.11%與75.14%。研究機構的調查中,比例要比上述官方統計部門高一些,2011年,16-25歲鄉村户籍勞動力從事非農產業的比例為83.6%,務農勞動力仍然佔16.4%。青年勞動力的務農比例要比不可避免存在的調查失業率(即經濟學中的自然失業率)高出10-20個百分點。由於承擔着權威研究機構所説的“重要家庭責任”(包括生育和照看老幼病殘等),大約10%-15%的青年勞動力只能留在鄉村。
據此,筆者認為,只要中國城鄉生活支出的巨大差距依然存在,因而農民工家庭不得不把家中的老幼病殘與照看他們的勞動力留在家鄉,統計意義上的中國農業勞動力——其中包括上述照看老幼病殘佔用的勞動力——比發達國家高出10- 15個百分點,屬於正常情況。
在不同的供求形勢下,照看老幼病殘用工對農民工供給的影響很不一樣。
二三十年前,社會各界公認,中國鄉村存在着大量剩餘勞動力。例如,以周其仁為首席專家的原勞動部農村“勞動力就業與流動研究”課題組,認為1994年中國農村有待轉移的剩餘勞動力為1.11億。由杜鷹、韓俊等組成的農業部課題組,則認為1998年中國農村剩餘勞動力為1.52億,到“十五”期末(2005年)更增加到1.8億。既然一部分鄉村剩餘勞動力進城也找不到工作,那麼,讓他們照看家中的老幼病殘,不會減少農民工的供給。
現在情況則很不相同。首先,鄉村50歲以下農民工人數已連續四五年穩中有降,從2016年最高點的22790萬,減少到2022年的20930萬,6年共減少了1860萬。這意味着照看老幼病殘正與城鎮用工方爭搶爸爸媽媽一輩(也包括年齡在50歲以下、比較年輕的爺爺奶奶)農民工;其次,從2014到2021年,7年中,全國50歲以上農民工數量增加了3300萬,即增加了約70%,這意味着年長的爺爺奶奶們也得在外出掙錢還是居家照看孫輩之間作選擇。
照看老幼病殘是家庭延續、人類繁衍的剛性需要,照看佔用一部分勞動力是理所當然的。眼前,鄉村非市場化的、以照看老幼病殘為第一職能的那些“農業”勞動力,不可能外出務工,不應將他們視為亟待轉移的鄉村剩餘勞動力。但這部分勞動力大多數家庭經濟條件並不好,放棄工作、留守在低生活支出的鄉村是出於無奈。只有在農民工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且城市生活支出——如家庭用房(不是宿舍)租金——降到與進城農民工家庭收入相匹配的程度時,他們才可能攜家人一起進城、邊照看邊工作,從而成為勞動力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