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狗是一部分人,甚至可以説是少部分人的利益_風聞
我真是个笨蛋-10-23 13:34
【本文來自《國家是否可以出台養狗税、養狗環境保護税等税項?》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大熊貓
- 增加的社會成本由狗主人支付,比起現在的社會成本由全社會支付要合理多了。
另外也不是社會人力的浪費。你覺得機動車的行政管理是社會人力的浪費嗎?要是機動車不管理就跟現在養狗一樣,全社會遭殃。
社會成本是否浪費, 是看付出和收益的對比的.
對機動車的行政管理, 是為機動車的維護, 追責等提供基礎數據. 保障機動車性能安全, 排放進步, 交通事故追責等等. 最終是保障社會運輸和通行. 而這能提高人力物力的流通, 增加社會生產. 全民受益. 效益大於付出.
但養狗不同, 首先, 養狗是一部分人, 甚至可以説是少部分人的利益. 説是私人利益不為過.
當然, 我不否認養狗有積極效果. 可以安撫一些人, 他們在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的缺失, 可以通過寵物獲得. 算是社會精神需求的一種.
但讓全社會承擔, 不是很合理. 而且, 管理這些寵物, 付出了社會成本, 收效的社會收益很小. 並不划算.
因此, 我的意思是: 養狗人自身承擔全部責任. 包括給狗防疫, 防護安全(他人安全), 不遺棄, 絕育等等.
而政府, 僅僅用少量人手, 負責追責. 即定嚴格規矩, 嚴格執行. 如果不嚴格, 震懾不住, 那就回到了現在這樣, 用更多的人, 不斷的解決麻煩.
所以, 從社會角度説. 我覺得. 嚴格養狗律法. 嚴格執行養狗律法(嚴格的另一個意思是不濫用). 用震懾, 保證養狗人自覺. 保障養狗人的權益. 這才是最經濟有效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