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尋求針對氣候災害的專注、高效的基金 | 路透社
Valerie Volcovici
一名男子駕駛小船穿過印度河高速公路上的洪水過境站,這是巴基斯坦塞萬在季風季節的降雨和洪水後的情景,2022年9月15日。路透社/Akhtar Soomro/文件照片
華盛頓,8月23日(路透社) - 當各國在今年的聯合國氣候大會上通過一個全球基金用於氣候災害損失和損害時,美國官員透露,美國將爭取有效限制該基金的使用。
由於富裕國家緩慢提供每年1000億美元以幫助各國減少排放並適應更温暖的世界,較貧窮國家在去年的第27屆氣候峯會上成功要求單獨資助損失和損害,包括一個專門的基金,這些國家將在今年通過。
在氣候談判中,“損失和損害”指的是由氣候引發的天氣影響所造成的現有成本,比如去年巴基斯坦的毀滅性洪水。
美國國務院的兩名官員告訴路透社,新的損失和損害基金應該針對最脆弱的國家,並專注於尚未被髮展銀行或緊急救援基金覆蓋的領域。
在迪拜舉行的第28屆氣候峯會正式通過該基金之前,美國是由24個國家組成的委員會的一部分,該委員會決定該基金的運作方式。該委員會將於下週在多米尼加共和國再次會面。
“我們實際上不希望與現有基金存在冗餘,因為這不是處理這個問題的有效和高效方式,”美國國務院氣候副特使蘇·比尼亞茲在一次獨家採訪中説。
相反,她説,新基金應該發展專業知識,“而不是覆蓋宇宙中的一切。”
美國原本希望在啓動基金之前進行為期兩年的資金缺口分析過程,但比尼亞茲表示,美國同意了COP27對今年採取行動的共識。
在委員會上次於7月舉行的會議上,美國提議將基金重點放在覆蓋緩慢發生的事件,如海平面上升和荒漠化,因為這些需求可能會落入資金縫隙中,美國國務院適應管理董事兼委員會美國代表克里斯蒂娜·陳説。
她説,美國還建議,如果一個國家需要超出符合條件的發展銀行撥款的額外資金,基金可以用於災後重建。
美國在最近幾年對損失和損害的立場已經發生了變化,從華盛頓和歐盟甚至不願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因為擔心歷史排放造成法律責任。
兩者都同意批准新的資金安排,條件是該基金不涉及富裕國家的責任和賠償。
比尼亞茲表示,她“強烈反對”一些國家和環保組織的觀點,即發達國家有法律義務向基金支付資金。
非營利組織行動援助(Action Aid)表示,例如,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暗示着這一義務,即負責過去一個世紀大部分二氧化碳排放的工業化國家應該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更多努力。
“這完全不準確,”她説發達國家是否應承擔責任,並補充説2015年的巴黎協定並未包括這樣的義務。
華盛頓和布魯塞爾都表示,資金應該來自多種來源,包括工業税、慈善捐款或其他計劃。比尼亞茲説,一個例子可能是來自美國提出的碳減排加速器的收入。
美國和歐盟還表示,像中國這樣的大經濟體也可以做出貢獻。比尼亞茲説,在最近與中國的雙邊會議中提到了這一點,但她沒有提供更多細節。
其他談判代表和官員提出了一些想法,包括通過對環境污染徵税來創造新的收入來源,比如甲烷排放或航運污染,以及來自石油和天然氣的意外利潤。
“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全球系統,讓最富有的人承擔更大的責任,做出最大的貢獻,”巴巴多斯總理米婭·莫特利的特別財政特使阿維納什·佩爾索德説。
這可能意味着一些新興經濟體如果繼續污染實踐的話也會做出貢獻。佩爾索德表示,在許多國家的國家預算緊張的情況下,對排放徵税的想法在一些國家中越來越受歡迎。
另一個可能出現分歧的關鍵問題是誰應該從這個基金中受益,對於哪些國家最脆弱存在分歧。
“劃分符合條件和不符合條件的界限非常困難,”氣候諮詢集團E3G的高級政策顧問Dileimy Orzoco説道。
世界上最不發達的國家希望該基金僅限於最需要的國家。其他人擔心這樣一個狹窄的定義會排除一些受氣候影響最嚴重的國家,比如巴基斯坦或菲律賓等中等收入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