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納税人與最高法院 - 《華爾街日報》
James Freeman
華盛頓美國最高法院。圖片來源:Alex Brandon/美聯社人們常説徵税權即毀滅權。如今值得慶幸的是,最高法院將審議是否要阻止這種毀滅性權力源於2017年特朗普税改中一項起草不當的條款——儘管該税改整體上卓有成效。諷刺的是,若不糾正2017年的這一錯誤,可能會為馬薩諸塞州民主黨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等左派長期推崇的納税人壓榨行為打開方便之門。根本問題在於,憲法第十六修正案僅賦予聯邦政府直接徵收所得税的權力——而非財富税。
艾米·豪在Scotus博客撰文指出:
在摩爾訴美國案中,大法官們同意審理針對2017年《減税與就業法案》中"強制匯回税"條款的合憲性質疑。該條款要求持有外國公司股份的美國納税人,即使未實際獲得公司收益且收益被用於再投資,也須按持股比例一次性繳納税款。
讀者可以想象,如果聯邦政府能對從未獲得的收入、未出售的資產和未實現的收益徵税,將導致國税局的肆意妄為和納税人的深重苦難。豪女士寫道:
憲法第一條要求國會在各州之間分配任何"直接税"。第十六修正案為此規定了一個例外,允許國會徵收"來自任何來源的收入"税,而無需在各州之間分配該税。
華盛頓州夫婦查爾斯和凱瑟琳·摩爾向聯邦法院提出質疑該税。他們擁有一家印度公司13%的股份,該公司向印度小農場提供電動工具。該公司將其收益再投資而不是分配股息,摩爾夫婦從未從其股份中獲得任何收入。這對夫婦認為,強制遣返税——使他們的納税義務增加了約15,000美元——違反了第十六修正案。根據最高法院解釋第十六修正案的案例,他們辯稱,收入必須在分配後才能徵税,因此強制遣返税是一種未在各州之間分配的直接税。
摩爾夫婦是正確的,但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與税法起草者犯了同樣的錯誤。因此,最高法院是納税人的最後一道防線。重要消息是,此案現已列入法院2023-24年度的審理日程。
在1月份的《華爾街日報》專欄文章中,克里斯托弗·考克斯和漢克·阿德勒解釋了需要最高法院糾正的錯誤:
第九巡迴法院的三名法官小組裁定,摩爾夫婦從未從其投資中獲得任何資金並不重要。法院表示,股息、股票出售或其他實現事件不是必要的,因為"第十六修正案下沒有對收入的固定定義"。這是一個引人注目的概念:憲法關鍵條款中的操作詞沒有固定含義。該裁決顛覆了税收的基本原則,即要產生應税收入,必須有一筆交易或"實現"。這就是所得税與財產或財富税的區別。
考克斯和阿德勒先生進一步解釋,如果不糾正這一錯誤,其損害可能遠不止對股票投資者施加沉重的新税負:
若以摩爾案為先例且不設實現要求來界定"收入"範圍,國會可能將所得税擴展到涵蓋任何類型的未實現資產增值。郵票收藏、錢幣收藏、客廳牆上的藝術品——這些都將突然成為"收入"來源,而納税人卻分文未得。更甚的是,與已實現收益不同,增值是一個持續變化的過程,“收入"的計量頻率將完全取決於國會和國税局的任意決定。
摩爾案為最高法院提供了裁決機會:當各州在1913年批准第十六修正案時,它們並未授予國會不受約束的徵税權。
正如專欄作者所指出的,如今大法官們也有能力否決關於追溯徵税的荒謬主張:
第九巡迴法院的三法官合議庭裁定,儘管強制性匯回税追溯至1986年,但這並未違反第五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權利。最高法院曾在1938年和1994年支持過追溯一年的税法,但從未考慮過長達數十年的追溯效力。
現在他們將結合匯回税的其他缺陷審議這一問題,我們期待大法官們行使核心權力,廢除違憲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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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專家我們該怎麼辦?
“研究誠信的哈佛學者被指控捏造研究結果,”《紐約時報》,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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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明尼蘇達州的政客們是否對“萬湖之州”的居民施加了如此沉重的税收和監管負擔,以至於該州從“友善”變成了“瘋狂”?讀者邁克·梅納德寫道:
關於週四關於明尼蘇達州的專欄,三年前我從威斯康星州搬到這裏,為的是在晚年能靠近女兒和孫子們。我告訴人們,我覺得自己有道德義務願意多支付50%的州所得税、銷售税和汽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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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庫克?
盧卡申科的旅館:
多麼奇怪的流放地
如果普里戈任出局。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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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弗里曼是《借來的時間:花旗銀行兩個世紀的繁榮、蕭條與紓困》的合著者,也是《代價:特朗普、中國與美國復興》的合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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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莎·羅西協助彙編《最佳網絡》。感謝詹姆斯·瓦德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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