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裁定不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 《華爾街日報》
Shan Li
週二,孟買的LGBTQ羣體支持者與成員們正在觀看最高法院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裁決。圖片來源:Rafiq Maqbool/美聯社印度最高法院週二裁定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破滅了數百萬LGBTQ人士在這個全球人口最多國家實現身份與權利重大變革的希望。
首席大法官錢德拉楚德在宣佈判決時表示,法院承認同性伴侶建立關係的權利,但婚姻制度的規範屬於議會和各邦政府的職權範圍。
“憲法並未明確將婚姻列為基本權利。”錢德拉楚德在裁決書中寫道。
此次裁決源於今年4月至5月期間,由五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了數十名原告(包括同性伴侶和權益組織)提起的訴訟。在這場持續月餘、備受關注的庭審中,原告律師們主張婚姻應作為基本權利賦予所有自願結合的成年人,無論其性取向如何。
近年來,印度最高法院逐步擴大了對同性戀和跨性別羣體的權益保護。2018年,法院廢除了將同性性行為定罪的法條,實質上實現了同性戀非罪化。更早的2014年,印度正式承認跨性別者為第三性別。
居住在弗吉尼亞州阿靈頓的37歲印度公民瓦伊巴夫·賈恩,是向法院申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士之一。他表示曾寄希望於法院能承認同性婚姻。
“我感到徹底崩潰,“2017年在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後與丈夫結婚的賈恩説,“這簡直是晴天霹靂。”
賈恩稱他移民美國的關鍵原因,是印度長期將同性戀者視為二等公民。他表示法院的裁決只是強化了這種感受。
在亞太地區,目前僅澳大利亞和台灣承認同性婚姻。
首席大法官指出,婚姻的諸多權益涉及憲法保護的尊嚴與人身自由等基本權利。錢德拉楚德表示,現行法律在收養等領域賦予異性伴侶"一系列特權”,而同性伴侶則被排除在外。
法院試圖推動政府為同性伴侶提供類似保護,下令成立委員會來界定並保障同性伴侶在繼承、銀行和醫療決策等領域的權利。
這項否決同性婚姻權的裁決,順應了該國社會保守政府的立場——該政府強烈反對將此類結合合法化。總理納倫德拉·莫迪政府的律師承認人們有權選擇性取向和尋求伴侶,但堅稱婚姻定義權屬於議會選舉產生的代表。
律師們還表示,向法院提出申訴的伴侶們反映了與印度大多數民眾觀念相左的"城市精英主義立場”,在這個性別角色與婚姻觀念保守主導的國家,此類訴求難以獲得廣泛認同。
39歲的心理學家安基塔·卡納作為共同請願人之一參與了本次庭審,她坦言自己和伴侶在經歷法院審慎審議的期待後,對最終裁決深感失望。“我們今日得到的是一份嚴重分裂的判決,“這位新德里居民表示,並補充説裁決對於法律如何保障酷兒羣體權益的表述模糊不清。
大法官拉文德拉·巴特在多數意見書中申明,法院無權承認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關係,同時維持了現行禁止同性伴侶及未婚伴侶領養兒童的法規。
本案裁決過程凸顯了印度複雜的法律困境:基於宗教的個人法體系長期規範着婚姻、繼承、領養等家庭事務。例如《印度教婚姻法》管轄印度教徒婚約,《基督教婚姻法》適用於基督徒,這些法律均將婚姻限定於一男一女之間。
政府律師圖沙爾·梅塔在聽證會上警告,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能對繼承、離婚及領養制度產生不可預見的連鎖反應。
聯繫記者李珊請致信 [email protected]
更正聲明最高法院維持了禁止同性伴侶及未婚伴侶領養兒童的法規。本文早期版本誤報為法院廢除了該規定。(更正於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