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將股票回購規則發回SEC重審——《華爾街日報》
Paul Kiernan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近期正推行一項激進的監管議程。圖片來源:Ariel Zambelich/華爾街日報華盛頓——在企業團體對相關規定提出質疑後,一家保守派上訴法院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計劃造成了打擊,該計劃旨在讓投資者獲得更多關於股票回購的信息。
針對美國商會及兩家總部位於得克薩斯州的企業團體5月提起的訴訟,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裁定,SEC對股票回購的新要求"武斷且反覆無常"。法官們認同這些團體的主張,即SEC沒有充分解釋該規則的成本和收益。
法官們沒有廢除該規定,而是給SEC 30天時間"糾正規則中的缺陷"。SEC的一位女發言人表示,“我們正在審查這一裁決”,但拒絕詳細説明。
在聯邦機構決策面臨日益嚴格的司法審查之際,這一裁決突顯了聯邦機構面臨的法律風險。SEC主席根斯勒(Gary Gensler)正在推行一項激進的監管議程,這激怒了美國企業和華爾街,促使美國商會等團體在法庭上對多項規定提出質疑。
該組織資本市場集團執行副總裁湯姆·奎德曼表示:“在必要時,商會將不迴避通過訴訟來保護公司為投資者最佳利益行事的能力。“他將這一裁決描述為"公司免受政府微觀管理、自由做出商業決策能力的勝利”。
美國證交會於5月通過的股票回購規則旨在讓投資者更瞭解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購情況——2022年此類回購規模超過1萬億美元。該規則要求大多數公司提供上一季度每日回購的明細,而非目前要求的月度彙總數據。
在證交會委員以3比2的黨派投票結果通過該規則不到兩週後,商會與共同原告——朗維尤商會和德克薩斯州商業協會提起訴訟要求推翻該規則。由於後兩個組織位於德克薩斯州,他們得以在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由共和黨任命的法官佔多數。
法官傑裏·史密斯、萊斯利·索斯威克和斯蒂芬·希金森駁回了原告對規則的兩項主要反對意見:即該規則通過強制言論違反了第一修正案,以及其45天的評論期過短。
但他們認同商業團體的主張,即證交會未能回應他們對規則提案的評論,也未能充分證實該規則的成本和收益。
“證交會對該規則的幾乎所有論證和解釋都反映出該機構對機會主義或動機不當的回購的擔憂,“法官們寫道。“因此,證交會必須證明機會主義或動機不當的回購確實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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