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暗示將支持獲取墮胎藥物-彭博社
Greg Stohr
美國最高法院表示,它很可能會保留對廣泛使用的墮胎藥物的完全訪問權,因為大法官們在審理一起對生殖權利和可能影響今年選舉的重要案件時發表了意見。
自2022年推翻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羅伊訴韋德(Roe v. Wade)判決以來,關鍵大法官在週二首次就這一具有分裂性的問題發表了謹慎的看法,他們對對米非司酮(mifepristone)的法律攻擊表示擔憂,這種藥物現在在全國超過一半的墮胎手術中使用。
示威者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的最高法院外抗議,日期為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法院週二聽取了關於是否限制使用米非司酮的口頭辯論,這是美國最常用於墮胎的兩種藥物之一。攝影師:Valerie Plesch/Bloomberg反墮胎醫生提起的訴訟將撤銷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擴大米非司酮可獲得性的步驟,包括2021年批准通過郵寄發放的決定。最高法院以前從未通過否決FDA關於安全性的結論來限制對已批准藥物的訪問。
保守派大法官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質疑,一羣聲稱有良心異議的個人提起的訴訟是否足以成為聯邦法院推翻FDA全國變化的理由。
他説:“這個案例似乎是將本可以是一起小型訴訟轉變為關於FDA規則或任何其他聯邦政府行動的全國性立法大會的一個典型例子。”
大法官們正在審查一項聯邦上訴法院的裁決,該裁決將使FDA自2016年以來採取的措施無效,包括其在2021年做出的永久放棄要求患者親自就醫的決定。上訴法院表示,FDA對安全問題未予重視。
Gorsuch與來自各種意識形態背景的大法官一起表示懷疑,懷疑醫生和組織是否有“資格”試圖推翻FDA的變化。醫生的律師表示,他們有權起訴,因為他們最終將不得不治療因米非司酮而受傷並需要緊急護理的婦女。
“他們在這裏要求的是,為了防止他們可能永遠不得不進行這些類型的程序,其他所有人都應該被禁止獲得這種藥物,”代表墮胎反對者的律師告訴法官凱坦吉·布朗·傑克遜。 “為什麼這明顯是過於寬泛的救濟措施不是這個案件的結束?”
這個案件將拜登政府與聯盟捍衞自由,一個基督教法律團體對立。
美國總檢察長伊麗莎白·普雷洛加,政府的最高法庭律師,表示醫生不能起訴,因為他們未能證明他們受到FDA行動的傷害。她説,聯邦法律允許醫生選擇不參與違揹他們良心的程序。
佈雷特·卡瓦諾大法官表示,這對他來説是一個關鍵問題。“僅確認一下關於資格問題,在聯邦法律下,沒有醫生可以被迫違揹他們的良心進行或協助墮胎,對嗎?”他問普雷洛加,這證明是他在這次會議中唯一的問題。普雷洛加表示她同意卡瓦諾。
示威者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的美國最高法院外抗議,日期為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法院在星期二聽取了關於是否限制美國境內最常用於墮胎的兩種藥物之一米非司酮的口頭辯論。攝影師:Valerie Plesch/Bloomberg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更為懷疑。“難道沒有人能夠在法庭上對此提出質疑嗎?”他問Prelogar。阿利托還質疑FDA是否充分考慮並解釋了對米非司酮規則所做的變更的風險。
捍衞自由聯盟律師埃琳·霍利表示,FDA承認,一旦取消面對面發藥要求,急診室就診次數將增加。她説,醫生們被迫“在幫助患有危及生命狀況的婦女和違背良心之間做出選擇。”
該藥物的製造商,Danco Laboratories LLC,與拜登政府一起捍衞米非司酮。Danco的律師傑西卡·埃爾斯沃斯告訴大法官,挑戰者提出了一個“高度牽強的主張,即未知的醫生可能在未來某一天被某些第三方的一系列決定召喚到未知的急診室。”
多布斯的後果
這個案件是法院將在接下來的一個月內審理的兩起墮胎衝突案件之一,另一起是愛達荷州的一起案件測試,測試州是否可以在急診室醫生認為終止妊娠將保護母親健康時實施近乎全面禁令。法院計劃在6月底前對這兩起案件做出裁決。
2022年傑克遜訴多布斯案的裁決改變了法律和政治格局。這為共和黨主導的州加強對該程序的限制或禁令鋪平了道路,併為民主黨提供了一個有力的政治議題,因為墮胎權倡導者正在努力阻止進一步侵蝕訪問權。
米非司酮訴訟最初旨在讓這種藥物退出市場。反對者在德克薩斯州提起了這個案件,由美國地方法官馬修·卡克斯馬里克(Matthew Kacsmaryk)審理,他是唐納德·特朗普任命的法官,曾對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提出批評。
卡克斯馬里克隨後無效了FDA對米非司酮的2000年批准。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減輕了卡克斯馬里克的裁決,但保留了廢除2016年後修改部分的部分。
去年最高法院命令在大法官們考慮此案期間保持米非司酮的完全可用性。阿利托(Alito)和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大法官持不同意見,表示他們將允許這些限制生效。
案件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訴希波克拉底醫學聯盟(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v. Alliance for Hippocratic Medicine),23-235,以及丹科訴希波克拉底醫學聯盟(Danco v. Alliance for Hippocratic Medicine),2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