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樑倒塌中的船東尋求4400萬美元的責任限制 - 彭博社
Ethan M Steinberg, Chris Dolmetsch
達利貨船在3月26日撞上了馬里蘭州巴爾的摩的弗朗西斯·斯科特·基橋。
攝影師:阿爾·德拉戈/彭博社上週在巴爾的摩撞上橋樑、導致六名工人死亡並使美國東部交通網絡陷入混亂的貨船的所有者正在尋求將其責任限制在約4370萬美元左右。
格雷斯海洋公司可能面臨數億美元的賠償要求,法律專家表示。週一,該公司與操作新加坡籍貨船達利的Synergy Marine聯合提交了一份請願書。他們聲稱弗朗西斯·斯科特·基橋的倒塌“並非由於公司的任何過失、疏忽或不小心”,並且不應對災難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但是,如果他們被判有責任,那麼責任金額不應超過船舶及其貨物的當前價值,這兩家公司表示。根據在馬里蘭聯邦法院提交的文件,在事故發生後,總價值已從高達9000萬美元降至4,367萬美元。
在3月26日事故發生不到一週後提交的請願書中,貨船的部分仍然卡在事故現場,這是船東在災難性事故發生後常見的做法。該請願書援引了一項19世紀的法律,該法律曾被泰坦尼克號的所有者用來將船東在事故後的責任降低到船舶價值和任何待運貨物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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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公司表示,他們希望尋求的責任限制金額“遠遠少於已經或將被要求支付的損失或損害金額”。他們還希望任何因橋樑倒塌而對他們提起訴訟的案件在馬里蘭聯邦法院進行審理,這是這些公司提交請願書的地方。
使Grace Ocean能夠限制其責任的法律也被使用,該法律曾被一艘潛水艇的所有者在2019年在南加州海岸附近起火併造成34人死亡的案件中使用。在那起案件中,潛水艇所有者Truth Aquatics在致命航行發生三天後向加利福尼亞聯邦法院提交了請願書。
受害者家屬為未指明金額的損害提起了過失死亡索賠。這起訴訟至今仍未解決,這可能表明Grace Ocean和Synergy將面臨一場漫長的法律鬥爭。
為了克服責任限制,任何試圖從Dali的所有者那裏追回資金的人可能需要證明該船由於問題如無能的船員或機械問題而不適於航行,史蒂文·耶裏德(Steven Yerrid)説道,他曾代表1980年在佛羅里達坦帕的陽光天橋撞擊事件中導致35人死亡的船舶的駕駛員進行辯護。
“這是一種被允許的權利,而不是一種保證,”耶裏德説。“如果發現船東擁有一艘不適於航行的船隻,他們將失去限制受傷人員、死亡人員或有資格起訴的人獲得的基金的權利。限制基金是為那些駕駛適於航行的船隻並配備有能幹船員的人準備的。如果這不成立,他們就不會獲得那種限制。”
案件是Grace Ocean Private Limited等人的請願,請求免除或限制責任,24-cv-941,馬里蘭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