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裁定瑞士在氣候危機問題上敗訴 - 彭博社
Lara Williams
我們的權利。
攝影師:FREDERICK FLORIN/AFP在週二,對於氣候訴訟而言是一個歷史性的日子,歐洲人權法院裁定不採取行動對“我們這個時代最緊迫的問題之一”構成對人權的威脅。這是法院首次就氣候變化做出裁決,判決的重要性不容小覷。
結果的簡要概述:在三起與氣候有關的案件中,有兩起因程序性原因被駁回 — 其中一起涉及一名不再居住在法國的前法國市長起訴法國政府;另一起是一羣葡萄牙青年對尚未在國內法院受審的32個國家提出的索賠。
Bloomberg觀點即使美聯儲最喜歡的指標停止下降問問嬰兒潮一代能為你的國家做些什麼英國對房產徵税的方式毫無意義瑞士的瑞銀資本擔憂已經到來然而,在Verein Klimaseniorinnen Schweiz and Others v. Switzerland中,總部位於斯特拉斯堡的法院裁定,以16比1的票數,瑞士政府“未能履行其根據公約有關氣候變化的職責”。這起案件是由四名瑞士老年婦女和瑞士KlimaSeniorinnen(一個由2500多名瑞士老年婦女組成的團體)提起的,她們認為伯爾尼沒有采取足夠的措施來避免氣候災難,比如對她們構成特定健康風險的熱浪,考慮到她們的年齡。個別婦女未被認定為受害者,但該協會被認定為受害者。
裁決不可上訴,現在由瑞士決定如何遵守,由歐洲理事會部長委員會監督。這對全球各地的氣候活動人士來説是一個巨大的成功,這項具有約束力的判決不僅將迫使瑞士 — 也許還有其他歐洲國家 — 加強其氣候目標,還將影響全球類似案例。歐洲人權法院還有其他六起氣候索賠案正在審理中,以及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庭和美洲人權法院的審議將受到這一判決的影響。這也可能導致新的訴訟,追究政府和主要污染者的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英國法官蒂姆·艾克的反對意見。雖然艾克同意需要採取緊急行動來應對人為氣候變化,但他認為法院已經超越了“合法和可容忍的範圍”。特別是,艾克表示法院創造了一項新權利,因此可能對各國施加了新的義務。法律界存在着對法院在氣候危機中的角色的討論。畢竟,歐洲人權公約中並沒有明確規定有權享有健康環境。
但公約被視為一項活的工具。多年來,對公約的解讀 — 尤其是關於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家庭和通訊權利的第8條 — 已迫使政府規範環境風險。2017年,受到第比利斯一座公寓樓有毒煙氣影響的居民在歐洲人權法院贏得了一起案件,法院裁定缺乏環境規則和格魯吉亞政府對污染的被動態度侵犯了居民的權利。因此,格魯吉亞採取了措施改善環境保護。
鑑於氣候變化的壓倒性科學證據以及對我們健康和福祉當前和未來影響的認識,最新的歐洲人權法院判決感覺像是一個自然而重要的進展。它也呼應了其他法院的調查結果。最近,印度最高法院最近承認保護免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作為一項獨特的基本權利,指出生命權和平等權在沒有清潔、健康環境的情況下無法完全實現。
Eicke還表示擔憂,其他法官“給予(虛假的)希望,即訴訟和法院可以提供‘答案’”,並且新的權利或義務將被證明是對“正在進行的立法和談判努力的分散注意力”。
他説得對,我們不能依賴法院來完成氣候行動的工作 —— 它本身不是解決方案 —— 一波新的訴訟將佔用時間和金錢。但法院提供了一種重要工具,以確保政府和企業履行其義務。正如國際環境法中心氣候與能源項目主任尼基·賴希告訴我的那樣:氣候變化雖然複雜,但並不意味着它不受司法審查。
有一些人反對,《每日電訊報》報道説一些高級保守黨人敦促首相里希·蘇納克將英國退出公約。英國能源大臣克萊爾·庫廷奧在之前被稱為Twitter的網站上表達了她對歐洲法院超越職責的擔憂。
但儘管法院為各國制定了最低的治理標準 —— 根據最佳證據設定碳預算和減排目標,公開透明地説明他們如何遵守這些目標,並以適當和一致的方式行事 —— 但在詳細説明瑞士應如何遵守判決時,法院並未提出具體要求。這使得瑞士政府有自由根據政治基礎塑造和制定氣候政策。換句話説,各國有義務採取足夠的行動,但具體措施由當選官員決定。
實際上,歐洲人權法院已經闡明瞭我們都知道的一點:氣候不作為會導致人類受苦。把這寫下來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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