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監管機構反對股票投資者尋求的法律變更 - 彭博社
Youkyung Lee
韓國最高金融監管機構反對投資者尋求的公司法修改提案,認為這是一種解決國家股市低估的方法。
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金炳煥在週一的新聞發佈會上告訴記者,修改國家的商業法以擴大公司董事會對所有股東的信託責任可能適得其反,因為此舉將影響到小型和非上市公司以及大型企業。
主要反對黨民主黨控制着國會,已承諾修訂商業法典,使董事會有義務服務於所有股東的需求,而不僅僅是那些決策常常受到控股股東影響的公司的股東。投資者歡迎這一承諾,他們希望消除“韓國折扣”,這一折扣使外國交易者因公司治理問題而避開該國的股票。
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金炳煥表示,更好的替代方案是修訂《金融投資服務和資本市場法》中與上市公司合併及其他金融交易相關的條款。商業法適用於所有公司,而資本市場法僅適用於上市公司。
“在加強對普通股東保護的觀點下,政府提出了修訂資本市場法的提案,”該國最高金融監管機構表示,並補充説他將向國會和投資者傳達這一提案。這將有助於儘量減少對私營和小型公司的負面影響,他補充道。
投資者們認為,現行法律使得家族企業的控股股東和其他公司能夠採取有利於創始家庭而損害少數投資者利益的行動。雖然該黨對議會的控制可能幫助他們通過提案,但總統可以否決這些變更。
根據韓國公司治理論壇主席南宇熙的説法,金融服務委員會最新的評論代表了市場改革的重大挫折。“這意味着只有在合併等極其有限的情況下才會有股東保護。這就像是規定你只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遵守交通規則,而不是所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