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院下步考慮就TikTok法案舉行公開聽證會,“周受資不必出席”
(觀察者網訊)
當地時間3月20日,在就眾議院提出的涉TikTok法案與美國政府官員舉行閉門會議後,美國國會參議院商務委員會的主席瑪麗亞·坎特韋爾説,她正考慮舉行公開聽證會討論該立法,不過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預計無須出席。美媒分析,隨着參議院即將迎來兩週休會,這意味着該法案闖關勢頭放緩,前景更生變數。
綜合路透社、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等21日報道,坎特韋爾告訴記者,針對TikTok剝離法案,參議院下一步可能會採取“更公開的措施”,例如由共同監督此案的情報委員會和商務委員會聯合召開聽證會。她表示,自己晚些將與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馬克·華納討論這一做法的可能性。
報道引述坎特韋爾的話稱,參議員們不需要讓周受資到國會山作證。“我們會聽取想為他們辯護的人的意見,但我們不必直接聽他們説,我們某種程度上知道他們要説什麼。”她説。
在被問及為何不像眾議員們那樣急於通過該法案時,坎特韋爾稱,她認為“把事情做好很重要”。她指出,國會中許多人都是“為了推動(法案)而推動”,卻沒有給出合理的理由,“所以我們要做到這點,我們會搞定的,不會一直拖下去”。
在她看來,此案的關鍵在於“獲得一個可以用來阻止外國行為者做出可能傷害美國公民的有害事情的工具”。坎特韋爾透露,她將在當地時間21日會見這項TikTok剝離法案的起草人之一、眾議院中國事務特別委員會主席邁克·加拉格爾,討論有關“策略”(game plan)。

當地時間3月20日,坎特韋爾(左三)在國會大廈接受記者採訪 圖片來源:美聯社
此前,為説服參議員支持通過TikTok法案,美國司法部、聯邦調查局(FBI)和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的高級官員19日、20日接連舉行兩場閉門簡報會,20日的簡報會由坎特韋爾、華納兩個民主黨人,以及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副主席馬可·盧比奧、商務委員會資深成員特德·克魯茲兩個共和黨人主持。
據美媒報道,上述兩黨主要參議員儘管都或多或少地同意涉TikTok法案有其緊迫性,但似乎也並不急於討論眾議院這一版法案,而是更希望制定自己的立法。“該法案的確切措辭仍有待討論。”商務委員會最高共和黨人克魯茲説,“我認為,兩黨議員都可能會提出修正案,也可能會就如何修改措辭提出建議。”
華納20日敦促在今年年內通過涉TikTok法案,認為不然將“錯過巨大機遇”。另一方面,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查克·舒默尚未就此作出明確承諾。“我正在與我的核心小組成員交談,以決定最佳的前進道路。”美國Axios新聞網指出,舒默既沒有提到將很快把TikTok法案付諸表決,也沒有承諾就該法案舉行聽證會。
坎特韋爾當天拒絕就參議院可能的下一步行動提供具體時間,但媒體預計聽證會最快也要在4月上旬才能召開,因為國會本週晚些時候便要迎來為期兩週的復活節假期,休會至4月8日。
Axios新聞網21日認為,這意味着該法案闖關勢頭放緩,前景更生變數。美國《新聞週刊》網站提到,若參議院對法案內容提出修改,意味着這項立法將被打回眾議院重新投票。NBC估計,參議院仍需數月才能通過一份約束TikTok的法案。隨着大選的臨近,還有聲音擔心,如果前總統特朗普重新當選,也會破壞相關法案的最終簽署。
《華爾街日報》18日報道説,根據參議員助手們的説法,參議院可能會在幾個月後就修改後的議案進行投票,或者試圖將其納入一個更大的、“必過”的一攬子方案,比如國會今年晚些時候的年度防務政策議案。但從目前法案的積壓和選舉日程來看,很難説這個法案何時能在參議院過關。早先有預測認為,無論是這項法案還是類似法案,在11月份大選前都不會在參議院獲批。

面對“圍剿”,TikTok已全面展開遊説活動,周受資14日到華盛頓會見多名議員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上週三(3月13日),美國眾議院以352比65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一項跨黨派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剝離對旗下海外短視頻應用TikTok的控制權,否則TikTok將被禁止進入美國的手機應用商店和網絡託管平台。從本月5日兩黨議員拋出該法案,到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7日表決通過,再到13日眾議院投票通過,這份備受爭議並可能產生深遠影響的法案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得到推進,令人咋舌。
TikTok在美國擁有約1.7億用户,佔到全美人口的一半。許多議員和拜登政府聲稱,TikTok構成國家安全風險,因為它可能會分享美國用户數據。TikTok則反駁稱,該應用僅掌握“為提供在線服務而收集的常規信息”,其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分享美國數據。TikTok強調,為保護用户數據,該公司已經投入逾15億美元。
TikTok面臨被禁止或出售的壓力,引發了對言論自由干涉的討論。諮詢公司Capital Alpha Partners分析師兼董事總經理羅伯特·卡明斯基(Robert Kaminski)認為,每一項針對TikTok的行動都面臨與言論自由、正當程序或“徵用條款”(taking clause)相關的潛在憲法障礙,“徵用條款”禁止在沒有正當補償的情況下將私產充公。
還有美媒分析指出,在所有關於TikTok討論背後的事實是,美國國會在很大程度上回避了針對任何科技平台上的隱私、競爭和數據共享的立法。部分一直在推動更廣泛的限制法案的參議員認為,如果要保護數據隱私和安全,卻不將美國或其他社交媒體公司納入討論的話,是“見木不見林”的短淺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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