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和美司法部要求法院啓動快速通道,12月6日前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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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針對美政府涉TikTok“不賣就禁”法案,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在美國上訴法院發起訴訟,向這一惡法提出法律挑戰。當地時間5月17日,TikTok與字節跳動敦促美國上訴法院加快審批程序,在今年12月6日之前就此案作出裁決。TikTok創作者和美國司法部對此要求表示支持。
據路透社和彭博社報道,在當天提交給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的文件中,TikTok和字節跳動的律師表示:“(法院)需要迅速審理相關案件,以避免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TikTok敦促法院在12月6日前作出裁決,以便有充足時間向最高法院請求緊急審查,同時補充説,有信心法律挑戰可以通過加快審批程序得以解決,無需尋求法院發佈“禁制令”(injunctive relief,又譯禁令救濟,指法庭命令當事人做或不做某一個特定行為,以避免司法不公或者解決貨幣賠償無法彌補的損害)。
TikTok律師重申,美國聯邦政府的涉TikTok“不賣就禁”法案違憲,侵犯了言論自由權。
美國司法部和TikTok創作者對上述要求表示支持,稱“鑑於TikTok平台擁有大量用户,公眾對此事的迅速處理非常感興趣”。各方要求上訴法院在9月份儘快就此案安排口頭辯論。美國司法部還稱,該機構可能會向上訴法院秘密提交機密材料,以支持其所謂“國家安全”方面的理由。

今年3月,一批TikTok創作者在美國國會前抗議。圖自視覺中國
當地時間4月24日,美國總統拜登正式簽署了價值950億美元的對外援助法案,該法案還涉及強制字節跳動剝離旗下應用TikTok美國業務。在相關條款中,字節跳動被限期270天(約9個月)剝離其美國業務,否則將面臨美國全國禁令。此前,這一涉TikTok“不賣就禁”法案在美國國會表決通過。
路透社指出,拜登簽署這項法律將明年1月19日定為出售TikTok的最後期限,也就是其當前任期即將結束的前一天。但如果拜登確定出售事宜取得進展,他還可行使一次90天的延期權力,將時間範圍延長至一年。
當地時間5月7日,TikTok和字節跳動針對該法案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美國聯邦政府,稱該法案在諸多地方違反美國憲法,包括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於言論自由的保護權。14日,一批TikTok創作者加入TikTok“並肩作戰”,聯合起訴美國聯邦政府。
TikTok方面指出,所謂的“剝離”在商業、技術和法律層面都是不可能的,該法案毫無疑問將迫使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前關閉在美業務,讓1.7億使用該平台進行交流的美國人噤聲,這是其他地方無法複製的。
白宮方面曾聲稱,希望以所謂“國家安全”為由終止中國企業對TikTok的所有權,而非封禁TikTok。但中方明確駁斥稱,如果所謂“國家安全”的理由可以用來任意打壓別國的優秀企業,那就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看到別人的好東西就要想方設法據為己有,這完全是強盜邏輯。
彭博社分析認為,這場法律之爭將美國的“言論自由權”與“國家安全利益”對立起來,預計將曠日持久,最終或將訴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彭博情報分析師謝滕赫爾姆表示,即使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同意加快審理,最高法院也同意受理此案,也只可能會在2025年第二季度之前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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