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英澳庇護的港人大幅下降,過去5年澳大利亞只批准了5份”
【文/觀察者網 楊蓉】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部分亂港分子畏罪潛逃,一些自知可能觸犯法網的暴徒亦尋找各種途徑申請“庇護”、移居外國。
不過,香港《南華早報》8月14日最新披露的官方數據顯示,澳大利亞和英國對港人所謂庇護申請的批核率非常低,相關申請數量也自去年年中開始下降,降至2019年“修例風波”前水平。
報道稱,根據澳大利亞內政部的最新數據,從2019年至2024年4月,澳大利亞共收到584份港人的保護簽證申請,但同期只有5份申請獲得批准。2019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英國內政部共收到332份港人庇護申請,同期約有75份申請獲批。兩國均有部分申請來自未成年人(澳大利亞66份、英國18份)。
在澳港人團體稱,獲批的申請個案都是2019年前提交,目前尚無尋求庇護申請的港人接受移民部面談,更遑論獲得任何保護簽證。
報道還注意到,從單月申請數量上來看,港人提交澳大利亞保護簽證最多的一個月是2020年7月,也即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個月後,當月申請數量達到34份。英國收到港人庇護申請數量峯值則出現在2020年第三季度。但自去年年中以來,這兩個國家的尋求庇護者申請數量急劇下降。
據報道,在英國,從去年第二季度開始,內政部每季度收到的港人庇護申請不到10份。在澳大利亞,從去年4月到今年4月,內政部大部分月份(10個月)收到的申請數量都不到5份。報道稱,這意味着申請數量降回了2019年香港“修例風波”爆發前的水平。

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第一個早晨,香港金紫荊廣場視覺中國
《南華早報》沒有試圖討論上述變化出現的原因,也提醒無法確定上述被批准的申請究竟系何時提出,但提到,從澳大利亞內政部提供的數據來看,港人庇護申請的平均處理時間在過去幾年急劇上升,從2018至2019年度的198天,增加到2023至2024年度(截至4月)的1340天,也即三年零八個月之久。期間,有54份申請被拒,61份申請被撤回。
澳大利亞港人團體“澳港聯”自稱多年來一直幫助“有需要”港人申請政治庇護,其主席潘麗貞(Jane Poon)對《南華早報》稱,據她和一些移民律師所知,近幾年獲批的申請個案都系2019年前提交,與“修例風波”有關的申請個案中,還沒有人就其尋求庇護申請接受移民部面談,更遑論獲得任何保護簽證。
“澳大利亞政府處理申請的時間非常長,大多數人甚至需要等待四到五年。這種不確定性給申請人的日常生活帶來了很大壓力,尤其影響了他們的心理健康。”潘麗貞坦言,儘管尋求庇護者仍可在澳大利亞工作並享受醫療福利,但她並不鼓勵人們提出尋求庇護申請,因為申請者要在漫長等待中“承受巨大壓力”,申請結果又很難預料。
澳大利亞內政部要求,申請保護簽證者須證明自己有“充分理由”擔心因可能會遭受“迫害”,因此無法或不願返回原籍國。其在相關文件中強調,相關傷害必須切身而非間接,如生命或自由遭到威脅、威脅生存的嚴重經濟困難等。英國也有類似規定,即申請人必須表明存在迫害的“真實風險”,或至少證明其一定“合理程度”內的可能性。
英國《衞報》去年12月曾報道,多名有被捕經歷的亂港分子“吐苦水”稱,英國內政部以各種“荒謬”理由駁回其政治庇護申請,包括認為申請者仍能拿到護照赴英,恰恰證明其在香港並非“真正有危險”等。
此前還有港媒指出,英國的政治庇護申請過程繁瑣,包括多次面談,加上敍利亞及烏克蘭等難民人數近年增加,英國國內要求減少移民聲音增加,只令等候時間更長。加之英方以各種理由拒絕或拖延庇護申請,有不少申請者等了兩三年最終仍然被拒。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去年9月引述英國內政部統計數據報道,自2020年初赴英尋求所謂政治庇護的港人個案共有299宗,當中未成年者達44人。同期,英國內政部向港人批出僅28宗難民或人道主義保護身份,拒絕43人的申請,批核率不足一成。
此外,美國也被曝多次拒絕亂港分子的庇護申請。《南華早報》2020年刊文披露,被控暴動及襲警罪的亂港暴徒曾志健等4人當年10月前往美國駐港澳總領館尋求庇護,但被對方“趕出來”。2023年,兩名前美媒駐港記者在其新書中説,目前正在服刑的亂港分子黃之鋒曾親自向美方乞求“庇護”,但被當面拒絕。
據悉,黃之鋒在香港國安法通過當天,前往聖約翰大廈與美國外交官會面,並在會面尾聲稱自己不想走,希望進入位於港島花園道的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但是,因美國法律規定不能在本土外申請政治庇護,美國外交官沒有答應,只允許其留在聖約翰大廈的辦公室,而那裏並不享有領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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