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銀行因違反韓國賣空規則指控被判無罪 - 彭博社
Sangmi Cha, Shinhye Kang
滙豐控股有限公司被韓國法院裁定其非法賣空指控不成立,這對政府遏制股票交易違規行為的努力構成打擊。
據韓聯社報道,首爾南部地方法院在週二判決中表示,沒有證據表明滙豐員工在執行相關交易前知曉違規行為。
此前韓國檢方於三月對滙豐及其香港子公司的三名交易員展開調查並提起訴訟,指控其進行總額約158億韓元(1090萬美元)的無券賣空——即未事先持有股票便進行拋售的行為。
這起備受海外投資者關注的案件,被當地媒體報道為首例針對外資銀行無券賣空行為的刑事指控。滙豐此前曾辯稱韓國檢方的做法“武斷”,此次判決或將安撫那些呼籲韓國放寬股票交易規則的外國投資者。
“我們對今日有利於滙豐的判決感到欣慰,“滙豐發言人在郵件聲明中表示,“我們從未有意違反韓國賣空監管規定,期待此事就此了結。”
韓國監管機構計劃於3月解除賣空交易臨時禁令,但將維持對無擔保賣空的禁令,以回應散户投資者等人羣關於該策略賦予外資機構不公平優勢的訴求。他們稱這種操作手法"十分猖獗”。
檢方在起訴滙豐銀行一案中,擬對該行處以30億韓元罰款。
今年3月,該行曾承認“非故意違反"韓國賣空規定,表示已迅速採取補救措施並繳納560萬美元罰款。但當時聲明中同時強調,針對滙豐及個人的起訴缺乏依據,與當地監管調查結果不相稱。
10月,韓國檢方還以涉嫌違反賣空規則為由起訴法國巴黎銀行。同年12月,證券期貨委員會因涉嫌無擔保賣空分別對巴克萊銀行和花旗集團處以137億韓元及47億韓元罰款。
金融委員會主席金炳煥9月表示,解除自2023年11月實施的賣空禁令,將有助於消除韓國爭取MSCI指數公司市場評級升級的障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