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前工行高管張紅力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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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家張紅力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罪名是受賄,當局繼續對67萬億美元的金融行業保持嚴格管控。
據中央電視台報道,這位又名李張的銀行家於週三在浙江省一家法院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報道稱,他的所有資產將被沒收。
張紅力是過去一年中一系列同樣被判處死緩的知名銀行家之一。自2021年以來,北京發起的全面反腐行動已波及數百名金融官員和高管,且未見放鬆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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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於2023年底首次對這位前工行副行長張紅力展開腐敗調查。他於去年5月被捕,並於8月被指控受賄。據央視報道,調查發現張紅力在2011年至2022年間收受價值1.77億元人民幣(2400萬美元)的賄賂,為他人獲取貸款和安排工作提供便利。
張紅力於2010年從德意志銀行加入全球資產規模最大的工商銀行,擔任副行長一職。據官方媒體報道,這使他成為首位從外資銀行被聘任至國有大行高管崗位的銀行家。
2018年他因家庭原因辭任後,加入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厚朴投資管理公司擔任聯席董事長,當地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
張紅力在工行任職期間,曾與中國光大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以及華興資本控股有限公司原高管叢林共事。此二人均牽涉反腐調查。
其他被判處死緩的金融高管還包括中國銀行原董事長劉連舸、招商銀行原行長田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