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桑托斯:因竊取競選資金被判7年監禁 - 彭博社
Patricia Hurtado
喬治·桑托斯
圖片來源:Yuki Iwamura/彭博社
美國前眾議員喬治·桑托斯——這位共和黨曾經的明日之星在競選國會議員前謊稱自己是紐約投資銀行家——因竊取競選資金被判處87個月監禁。
36歲的桑托斯於週五在紐約中央艾斯利普由聯邦法官喬安娜·塞伯特宣判。刑期與聯邦檢察官的建議一致。桑托斯的律師為其案件辯護了兩年。法官命令桑托斯在7月25日前向聯邦當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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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前議員在國會任職不足一年。美國眾議院道德調查證實其盜竊與欺詐指控後,他被驅逐。檢察官最初指控桑托斯23項電子欺詐、洗錢和竊取公共資金罪名。八月,在審判前數週,他對兩項電子欺詐和身份盜竊指控認罪。
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桑托斯承認參與了一系列不當行為,包括向聯邦選舉委員會提交虛假報告、挪用競選資金、未經授權刷取信用卡以及欺詐性獲取失業救濟金。
案件為 美國訴德沃爾德·桑托斯案,23-cr-197,美國紐約東區地方法院。
原始報道: 喬治·桑托斯因竊取競選資金被判刑逾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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