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首席執行官李在鎔面臨的法律挑戰 |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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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電子董事長李在鎔於2025年2月3日抵達韓國首爾的一家法院。 路透社/金洪志 2月3日(路透社) - 三星電子 (005930.KS) 董事長李在鎔在週一被首爾上訴法院裁定 無罪,因其在會計欺詐和股票操縱案中被指控,這一裁決可能消除李在鎔面臨的長期法律風險。近十年來,作為韓國最大企業集團的領導者,李在鎔捲入了一系列法律挑戰,包括2015年的合併案,該合併為他的接班鋪平了道路,但也引發了對公司治理的質疑。
以下是涉及李在鎔的各種案件的時間線。
2016年
11月13日:韓國檢方在一項政治醜聞調查中質詢李在鎔,指控前總統朴槿惠與其個人密友崔順實(更為人知的名字)之間存在不當行為。崔順實。12月9日:韓國國會投票彈劾朴槿惠總統,因其影響力交易醜聞。
2017年
2月17日:李在鎔因涉嫌在醜聞中的角色以及向崔控制的組織行賄以獲得對2015年兩家三星子公司合併的支持而被 逮捕,以鞏固他對三星集團的控制。2月28日:三星集團在李在鎔被指控與其企業戰略辦公室合作賄賂前總統朴槿惠及其密友崔順實的指控下解散了該辦公室。
2月28日:韓國檢方對包括李在內的17人提起訴訟,涉及醜聞。
8月25日:首爾中央地區法院判處李五年監禁,罪名為賄賂、隱匿海外資產和挪用公款。## 2018年
2月5日:李在上訴法院將其刑期減至兩年半並暫緩執行四年後獲釋。李的律師表示將向最高法院上訴,試圖推翻定罪。
2019年
8月29日:韓國最高法院將李的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複審,稱其對賄賂的定義過於狹窄。
10月25日:李的賄賂重審首次聽證會舉行。
2020年
1月9日:三星集團成立由前最高法院法官領導的反腐敗小組,以改善合規性並防止違反治理規則。
5月6日:李就三星繼承計劃中的爭議發表公開道歉,並表示不會將管理權交給他的孩子們。10月22日:李的審判因涉嫌與2015年合併相關的會計欺詐和股價操縱而開始。他被指控以損害少數股東利益的方式促成了兩家三星子公司——三星C&T和第一產業之間的80億美元合併。12月30日:檢方請求對李判處九年監禁。
2021年
1月18日:首爾高等法院因賄賂案判處李兩年半監禁。
8月13日:李被釋放,從首爾拘留中心獲釋,因擔心全球最大的內存芯片和智能手機制造商的重大戰略決策未能作出。韓國時任總統文在寅的辦公室表示,釋放李的決定符合國家利益。## 2022
8月12日:韓國總統尹錫悦赦免李,因賄賂案,司法部表示這位商業領袖被認為是克服“國家經濟危機”的必要人物。## 2023
11月17日:李否認不當行為,在韓國檢方要求他因會計欺詐和操縱股價的指控被判入獄五年後。2024年2月5日:首爾中央地區法院宣判李無罪,針對會計欺詐和操縱股價的指控。2月9日:韓國檢方表示他們將上訴。5月27日:韓國高等法院開始審理對該案的檢方上訴。9月24日:韓國國家養老金服務處在首爾法院對李提起訴訟,尋求因三星子公司合併造成的損失索賠。
2025
2月3日:首爾上訴法院裁定李在2015年合併相關的所有指控中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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